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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02 XZ 1 Cor 10:16-17 基督徒生命節奏03:聖徒團契 + 主的晚餐
Internet Archive · audio_sermons·2022-10-02·Timothy Kao 高阿丹

221002 XZ 1 Cor 10:16-17 基督徒生命節奏03:聖徒團契 + 主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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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真相,從來不在勝利者的教科書裡。

221002 XZ 1 Cor 10:16-17 基督徒生命節奏03:聖徒團契 + 主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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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02 XZ 1 Cor 10:16-17 基督徒生命節奏03:聖徒團契 + 主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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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聖餐」是「take communion 參與團契」。「領主的晚餐的人」是「communicant團契參與者」。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16節說:「所祝福的杯」就是「與基督的血團契 κοινωνία(和合本『同領』)」、「所擘開的餅」就是「與基督的身體團契 κοινωνία」。 「團契」這個字在中文有時是「相通/相交」,就是今天信仰告白使徒信經的「我信聖徒相通/團契」——這我們最基本的信仰,也是新福基督徒生命節奏講道系列第三講的主題。(忠實守主日、默想上帝話語、基督徒彼此團契、禱告)。。。今天我不多講要如何團契、或團契的形式。

我們探索基督徒團契的意義和一些原則。 林前10:16-17這兩節經文很精簡地定義基督徒的「團契/相通」。v16 告訴我們:主的晚餐所代表的、不外乎是我們與主的血肉相通;聖餐的餅和酒象徵基督與教會之間最親密的團契。保羅在其它地方的用詞是:我們是主的「骨中骨、肉中肉」(弗5:30;創2:23)。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弗5:23-33),主是教會的頭,教會是祂身體,教會的成員則是基督身體的肢體(林前12:12-13)。 v17說: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原文是更積極的動詞:參與/有份於 μετέχομεν——這一個餅。

保羅的邏輯是:我們有份於基督的這一個身體(祂的血祂的肉),因此我們雖多,卻是同一個身體,就是彼此連結的肢體。換言之,基督徒彼此團契,因為基督徒與基督團契——與基督連結是基督徒必然彼此團契的基礎。 主的晚餐象徵基督徒團契這個事實。因此我們會提醒你領主的晚餐之前,要檢視自己可否合理地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林前11:27-29)——若沒有與主團契、以及與聖徒彼此團契這個屬靈事實,那麼你吃這餅、喝這杯,就不是參與/有份於主的血、主的身體。而若一個人若非參有份於主,就是有份於這個世界——你不可能吃主的宴席、又同時吃鬼的宴席;你不可能屬於主、又屬於世界。

你們明白一個人領聖餐就表明:我不屬於世界,我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主,我屬那為我捨身、就屬於我的主。。。

但是我猜,你不多思想你領主的晚餐也宣告:我不獨善其身、我不是一個獨自在家裡練功或在山裡修行的基督徒,因為定義上沒有那種基督徒。一個基督徒領聖餐就是宣告:我與基督的肢體、也就是我自己的肢體彼此團契——我是一個參與團契的人(communicant)! ************* 主的晚餐是我們的主自己設立的恩典媒介、是一個印證我們屬靈身分的記號——我們是與主和與彼此團契的基督肢體。基督徒的身分總是導致行動。約翰歐文說基督徒團契有內在、外在兩個層面: 基督徒團契是內在、屬靈、大公的連結。這是與天上、地上、地上任何一個地方聖徒超越時空的彼此連結。

而這連結有具體的、外在、肉眼可見的表現或行動,就是,聖徒各個教會中、按照主耶穌自己設立的條例 ordinances彼此團契(1:492)。 因此,古德溫會說:在地聖徒彼此團契的最極致的具體表現,呈現在一個教會的集體公眾敬拜之中(6:108-109)。這是說,我們忠實參與教會的公眾敬拜、就最淋漓盡致地見證基督徒團契! Think about this: 聖徒相通/基督徒團契定義是按照主所設立的規範、在主的身體/祂的教會之中運作的連結。這表示:約教會朋友一起吃飯喝咖啡是社交活動,不見得是基督徒團契。

這也是說:一個沒有忠實參與主日公眾敬拜的人,定義上也是沒有基督徒團契的「基督徒」,也其實就是身分可疑的基督徒。 這很奇怪嗎???弟兄姊妹,一個基督徒的身分不是自己定義、而是主所賜的、也必然按照主所設立的方式有具體的表現。我們不應該以為只要是基督徒聚在一起就是團契。兩個八卦的基督徒不是團契。基督徒團契是一個屬靈事實,就必然與世人的「來做會」有所不同。基督徒團契建立在與主的連結之上(弗1:22-23;西2:19),就是在: 同一個靈裡面團契——我們各有不同性情、來自不同文化、家庭背景,卻同與一個聖靈團契(林後13:14),就彼此團契。

保羅說: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世界),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羅 8:9)。他又寫: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林前12:13)。。。因為我們都有份於聖靈,也就不可能沒有彼此團契。 我們也在一個信心中團契——你們既受洗與他(基督)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上帝的功用 (西2:12)。。。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 3:17; 4:5-6)。。。我們有同一個信心、有同一個信心的對象、同一個信心內容、同一個信仰,因此我們彼此團契。換句話說:基督徒不可能與異教徒或異端團契。 我們也在同一個心智裡團契——路加記錄五旬節之後,耶路撒冷的聖徒都專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團契,擘餅,祈禱(徒2:42)。保羅說: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為什麼?)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腓2:4-5)。。。 我們又在愛裡面團契——老約翰說: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4:19-21)。

這代表:第一,若非上帝先愛我們,我們根本無法愛;第二,正因為上帝先愛我們,所以我們必須彼此相愛;第三,若我們不愛弟兄姊妹,就證實我們自己沒有蒙上帝所愛。這個愛不是某種氣氛、感覺、感受,而是我們最基本的身分和作為。。。若上帝就是愛,那麼我們最直接效法上帝的方式就是彼此相愛!我們效法基督,而基督怎麼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就怎樣彼此相愛!!!基督徒,你怎麼確認自己得救???

你在愛裡面彼此團契,就驗證你得救的身分: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壹 3:14)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 13:35) 這個愛有非常具體行動和目的: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 (西3:14);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弗 4:16) 這樣,我們在主的恩賜與恩典中團契,為要彼此造就——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你們聚會(團契)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林前14:26)。

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12 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13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弗 4:11-13,。。。這表示,恩典總是在基督徒團契中運作的,為要叫我們成長、有基督的身量、成聖、上天堂。。。一個沒有團契的基督徒,也必然是沒有造就、不會成長、靈命萎縮的基督徒。 ************** 基督徒團契有包容性——主接納我們、所以我們彼此接納。基督徒團契也必然有排外性。

清教徒Thomas Boston 說基督徒團契是分離主義者集團 separatist。我們活在地上、卻有別於世界,是從世界分別出來的。洗禮和聖餐就是分離的記號。。。弟兄姊妹,世人本來就不應該那麼容易融入基督徒團契,因為我們的心智、我們的性情、我們的談話內容、我們所愛的都與世人不同,而這世人可能包括你的親人!基督徒可以效法世人行事、教會也可效法世界辦很多吸引世人的活動(幸福小組、伉儷小組、單身聯誼、親子課程),但是那些都不是基督徒團契。我會說,基督徒團契本來就不會吸引世人。

弟兄姊妹,檢視你們的團契:如果你們的團契與世人的聯誼沒有差別、那你還不如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就死了。。。基督徒的團契可以吃吃喝喝、但絕不只吃吃喝喝,因為我們明天不死,因為我們有永生,因為我們要上天堂,因為我們在地上的團契不過演練將來在天上永恆的團契!我們的團契,是這樣嗎? 這分離出來的團契不是我們自願選擇、而是賜給我們的身分。

然而主從來不賜予我們一個虛有名號的身分,祂也賜予我們屬靈的心智。因此我們樂意與主也與彼此團契。基督徒必然喜歡與弟兄姊妹團契——這是聖靈賜予我們的心甘情願,你偽裝不了、也騙不了自己!你是誰、就喜歡與誰團契!你內心喜歡,你肉身就會有行動。 Boston 說:情願與卑微的聖徒團契、也不要與高高在上的罪人同座(3:619)。大衛寫: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 (詩 16:3)。。。是嗎?世上的聖民可否在你眼中又美又善,是你最喜悅的???你喜悅誰,就會與誰團契。

荷蘭改革宗神學家 Witsius說:基督徒在團契中共享主賜予聖徒的特權(privilege),而有特權就有其義務(AC 2:376, 381): 我們在基督裡團契,就必需擔當彼此的軟弱。弟兄姊妹,我們認知肢體的軟弱,就是承認我們自己的軟弱,不是嗎?因此,我們會犯罪、我們會彼此得罪,但是我們也必然彼此饒恕、和好——你不可能不饒恕自己的肢體!頭不可能不饒恕腳!我們擔當彼此的軟弱,認知自己就是主百般容忍的人——如果主擔當我的軟弱,那麼我就無可推諉、必須擔當主所容忍的其他人的軟弱,因為正是在主耶穌的忍耐寬容之中,我們成了彼此的肢體。

保羅寫: 12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為什麼?因為你們是本性柔和的好人?no)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西3:12-13)。。。你們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弗 4:32) 基督徒團契也包括彼此分擔物質上的軟弱——看到弟兄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我們不能只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我會為妳禱告!),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雅2:15-16)。

基督徒團契就必須彼此幫補,因為頭不會不顧手、手不會不顧腳——是肢體,就必然照顧彼此需要,以至於肢體同受苦也同喜樂——基督的身體不人格分裂(林前12:14ff)! 我們不能只禱告而不做事,也不能只做事而不禱告——基督徒必然為彼此代求(弗6:18-19;西4:2-4)。使徒保羅多次要求聖徒為他禱告:請弟兄們為我們禱告 (1 Thess 5:25);弟兄們,我還有話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 (2 Thess 3:1)。。。為彼此代求是綑綁基督徒團契的鋼索——沒有彼此代求怎麼算是基督徒團契?而你必須知道弟兄姊妹的需求才能夠為他們代求。

新福的弟兄姊妹,你是否知道你弟兄姊妹的需求???你是否知道我的需求???清教徒在討論聖徒相通的時候會提到教會牧長與會員之間的團契(Boston 3:620ff)。今天我不多談牧長和會員之間該有什麼樣的團契。我只說:你們為我的禱告太少。我怎麼知道?因為你們幾乎從不問我有什麼需求,怎麼知道如何為我禱告?而我也為你們禱告太少,因為我對你們了解的太少。。。弟兄姊妹,我們不為彼此代求,其實是自己的虧損——Piper 派博牧師說「不要浪費你的苦難」,意思是苦難總是帶給基督徒最大的益處(羅8:28-29)。

我會補充說:「基督徒,不要浪費你弟兄姊妹的苦難」,意思是他們的需求正是你為他們代求的契機!主立意要我們彼此代求,而當我們將弟兄姊妹的需求帶到主面前,我們自己就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4:16)。。。 ************* 最後,我們又有義務在團契中彼此看守。希伯來書作者說: 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來 10:24-25) 為什麼聖徒要彼此勸戒督責???因為主再來的日子快了,好像夜間的賊一樣 (帖前 5:2)。

所以,保羅寫: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弗 5:11)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帖前 3:13-15)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西 3:16) Boston 指出:聖徒彼此督責和勸戒是基督自己設立的規條 ordinance(3:634),是主的命令也是主賜下的恩典媒介。

就如基督設立的其它恩典媒介(公眾敬拜、聖禮、聖道、禱告),基督徒彼此督責最終目的並非叫我們做好人,而是幫助我們這些不好的人上天堂——恩典媒介不外乎就是主指定聖徒成聖之道!忠實使用恩典媒介的人,就證實其蒙恩的身分。一個真正基督徒樂意彼此督責勸戒,反之亦然。一個人對於勸戒的反應,呈現他的屬靈光景: 1 喜愛管教的,就是喜愛知識;恨惡責備的,卻是畜類 (箴 12:1) 我們彼此看守,因為我們是扶持彼此走天路的人——這是主的意思:沒有人可獨自走路上天堂。這是說,我們彼此團契,因為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最終目標。如果我們沒有共同的目的地,那麼就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何必團契?何必彼此鼓勵、警告、勸戒、督責?何必那麼麻煩?何必惹人厭?就此,我們真的看出基督徒團契與世人不同,甚至與家人不同。家人再親密,我猜,你不敢也不能說他們。(你可以試試看督責不信主的家人)為什麼???因為你和他們沒有共同的最終目的地——你們不是同路人,有啥好計較的?你只須要維持關係,而這關係,有其有效期限,在到期之前你只要大家都好過一點,就好了。。。

但是基督徒:我們彼此看守、彼此勸戒督責,因為我們一同走天路,因為就這是主賜予我們的恩典——我們不彼此督責,就奪取彼此的恩典。 *************** Boston 有一篇100多頁關於聖徒團契的講章。我今天的講章只有5頁。我們該更多思想基督徒團契——Boston 在那篇講章指出:我們不多思想團契,就不多得著團契的益處。。。弟兄姊妹,思想我們的主樂意與我們團契!祂在世的時候渴望與人團契——祂與稅吏和罪人吃飯、祂邀請自己去稅吏長家裡住宿(路19:1ff)!祂復活升天之後又親自向保羅顯現,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 (徒 9:4) ???「我」指的是教會,就是基督的骨中骨肉中肉、是祂「兩人合而為一」的新婦,就是祂自己的身體。頭與身體不能分離、頭不能不顧身體。。。保羅那天在大馬士革路上看到主,因為主與祂在地上的聖徒有最親密的團契! 那是2000年前的事。

之後,我們中間也有人將要聽到主對他們說: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36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他們(義人)要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 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 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 主要怎麼回答???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 25:35-40) 這什麼意思?

這意思是:我們的主認同祂弟兄中最小的、最弱的、最邊緣的、最不起眼的、最沒有資源、最受人厭棄的——至高的榮耀之主與我們中間最卑微的弟兄姊妹、有最親密的團契,因此,凡做在他們身上的,就是做在他們(和我們)的主身上。 如果這不激勵我們彼此團契、確實彼此團契、不按照人的外貌彼此團契,不單顧自己的事彼此團契,那麼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可激勵新福的弟兄姊妹彼此團契。弟兄姊妹,這應該叫你撇下自我、與弟兄姊妹團契,因為只有在基督徒團契之中你才得著真正主耶穌賜給你的「自我」——在祂身體之外的「自我」、最終的結局就是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路 13:28)。

然而那些樂意與主的弟兄姊妹團契、樂意彼此幫補、彼此代求、彼此看守的人,必要聽到主對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25:34)。 讓我們一起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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