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安修法在立法院躺8個月 學者:本身就是國安警訊
歷史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施暴者,雖然它的腳步緩慢。
因應中國對台紅色滲透,行政院院會去年12月通過「國家安全法」、兩岸條例等5部國安相關修法草案,目前仍未完成三讀。圖為北京天安門廣場。(路透檔案照)
為因應中國對台紅色滲透,行政院院會去年12月通過「國家安全法」、兩岸條例等5部國安相關修法草案,要剝奪投共軍人的退休給與,嚴懲宣誓效忠中共的不肖軍人,管制立委赴中須經許可。不過,5部法案送到立院審議後,至今已逾八個月,尚未有法案完成三讀。學者批評,共諜案層出不窮,國安修法卻在立法院躺了8個多月,這本身就是國安警訊。
行政院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立委赴中管制」相關修法,仍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在立法院審查「陸海空軍刑法」時,更質疑軍人表態效忠中共,修法判7年太重,主張應改為5年以下,這樣才有易科罰金機會。
對此,東海大學陸研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今日受訪表示,共諜案層出不窮,國安修法卻在立法院躺了8個多月,這本身就是國安警訊。中國不會等台灣修好法律才進行滲透,我們卻還拿著舊法律應付新的滲透手法。等到案件進入司法偵辦,人被吸收、資料外流、網絡建立,對台灣的國安損害早就發生了。
洪浦釗指出,國安法制必須讓各種滲透行為有明確的法律責任,才能產生嚇阻效果。現在中國透過金流、資訊接觸、在地協力者甚至商業委託等方式進行滲透,目標早已不限於軍方與國安部門。當法律沒有跟上新的手法,檢調偵辦、檢察官起訴及法院審判都會面臨法律依據不足的問題,甚至可能已經危害國家安全,涉案人員卻無法受到相應處罰。
洪浦釗建議,修法通過前,行政部門的防範工作不能因此停下腳步,各部會應立即檢視現行內控與資訊管理是否存在國安風險。中國情報工作的目標未必都是國家機密,具有利用價值的行政資訊、人員資料與業務關係,同樣需要納入防範。
洪浦釗說,共諜案一旦造成國安傷害,承擔後果的是全體台灣人民。國安法制當然可以有不同意見,立法院也可以修改行政院提出的版本,防範中國滲透則是朝野共同的責任。面對一再發生的共諜案件,國安修法不能再陷入政黨對立而停滯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