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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08 XZLuke 23:32-43「最後在最前」
Internet Archive · audio_sermons·2025-06-08·Timothy Kao 高阿丹

250608 XZLuke 23:32-43「最後在最前」

新莊改革宗福音教會, 主日講道, 路加福音, Luke, Sermon, 高阿丹, Timothy Kaoaudio_sermonsaudio_religionarchive.orgaudio

暴政之下的順從,是對良知的背叛。

250608 XZLuke 23:32-43「最後在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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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段經文描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十字架。福音書的作者特別要我們注意:耶穌按照(舊約)經文所說的上十字架——那天發生的事,早就有人鉅細靡遺地記錄在經文裡面。經文讓我們的主明白那天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人定意要釘祂十字架,祂也是按照天父上帝的旨意上十字架(太26:54; 路24:44)。

另外有兩個犯人也被帶來和耶穌一同處死(v32)——馬太與馬可稱那兩人為「強盜」。路加沒有說他們的罪名、直接稱他們為犯人 κακοῦργοι,直接翻譯就是「做壞事的人」。這是應驗先知以賽亞在耶穌出生前 700年關於「耶和華僕人」的預言: 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 53:12b) 路加記錄他們: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馬太解釋那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太27:33)——路加只說:他們就在那裏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福音書的作者都沒有多加描述他們怎麼樣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嚴格來說,釘子不是釘在犯人的手掌上,而是釘在手腕的兩個骨頭之間,才能夠承擔犯人的重量。腳上的釘子是從側面釘入腳跟的骨頭,分別釘在十字架直柱的兩側。 要看犯人本身的狀況和當時的情況,被釘十字架的犯人可存活幾個小時、或幾天。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六個小時後斷氣(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死的算是快的(可15:44;約19:33)。至於十字架怎麼殺死犯人,傳統理解的死亡原因是窒息: 當整個身體的重量都由伸展的雙臂支撐時,由於胸肌和肺部過度擴張,受刑人吸氣極度困難。犯人必須用手臂把自己拉起,用腳撐起身體重量,最後精疲力竭,無法再抬起自己時,犯人會在幾分鐘內死亡。

也有實驗顯示,被釘十字架的人不見得有呼吸困難。兩年前(2023)的一份醫學文獻分析:窒息並非釘十字架致死的主要原因。 學術界支持幾種可能的非窒息性的死亡原因:心臟衰竭或心律不整、低血容性休克、酸中毒、脫水、和肺栓塞。 死亡可能是這些因素組合造成的,也可能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包括釘傷、釘十字架前經常遭受的鞭笞或衛兵刺傷造成的感染後引起的敗血症。 路加說他們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耶穌右邊,一個在耶穌左邊——顯示耶穌是那天的主角。 34 這時,耶穌說:父啊!

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這也按照經文說:他擔當多人的罪,為他們的過犯代求(賽53:12c)。福音書記錄耶穌在十字架上說了七句話,這是第一句話。這句話上引發諸多討論:耶穌為誰祈求?誰是「他們」?有人認為「他們」只指當時釘耶穌十字架的羅馬兵丁。有人認為「他們」包括執意釘耶穌十字架的以色列宗教領袖。有人以為「他們」是與耶穌一起釘十字架的犯人。有人認為「他們」包括所有罪人。。。其實耶穌自己告訴我們答案。祂在前一夜向祂的父禱告,說: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約 17:9) 。

換句話說:耶穌只為父賜給祂的人求情,包括羅馬兵丁(至少有一個百夫長;路23:47),旁觀的百姓(徒2:41),殺祂的以色列宗教領袖(徒6:7),與祂同釘十字架的那個犯人。還有你我(來7:25)。。。「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一種說法,說的輕鬆,卻忽略:主耶穌沒有為我們禱告一次就沒事了。祂死前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祈求,如今在父右手邊為我們代求。。。祂的父總是聽祂禱告:祂求,父就賜給祂(約11:41-42;詩2:8)。如果耶穌不求,就沒有人得赦免。 有哪一個父親會應允兒子這種要求?一個父親應該說:不,我兒,我不原諒他們;我兒,我必為你復仇!

有誰會說一個父親沒有權利這麼做?天父為什麼沒有對耶穌說「不」——畢竟祂前一晚才對耶穌三次說「不」?我們怎麼知道耶穌的代求有效? 因為祂在十字架上求:祂是那順服以至於死的上帝羔羊,祂流的血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祂按照父的旨意獻自己作我們的贖罪祭(腓2:8; 彼前1:19;加1:4;羅8:32)——祂按照父的旨意求,父就不可能對祂說「不」。這樣,你我就知道上帝赦免我們的罪:不因為我們配得,只因為上帝兒子為我們求情。

知道上帝必赦免我們的罪有最直接的後果:叫我們願意認罪悔改(約壹1:9),也使我們樂意饒恕別人(太6:15)——不願意認罪,不樂意饒恕正是一個人不得上帝饒恕的特徵,但是弟兄姊妹,上帝對祂兒子信實、祂並非沒有饒恕我們。還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沒有為你禱告??? 下次我們不能饒恕人,甚至最壞的人,我們的仇敵,就想十字架:耶穌為了我們的緣故掛在上面,祂在十字架上饒恕了我們。。。因為我們所做的,我們不知道(?)——這是極為寬容的標準。我們知道自己做的事,只是我們不認知犯罪的對象是全然聖潔公義上帝,而祂居然沒有追究我們的不義。。。

弟兄姊妹,如果耶穌能夠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求,我們就沒有藉口不為我們的仇敵禱告。除非我們刻意抵擋聖靈、堅持不認罪不悔改不饒恕人,就印證自己沒有得救。 耶穌要我們為仇敵禱告。少有人明白耶穌那天必須為祂的仇敵禱告。凡耶穌命令我們的去做的,祂自己都必須遵行。這也表示,父賜給祂的人,沒有例外,都一度是祂的仇敵(西1:23)。為什麼耶穌必須為「他們」禱告???因為祂說: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太5:44-45)。耶穌為迫害祂的人禱告,就證明自己真是父所喜悅的子!而他們不正為了這個原因釘祂十字架?!

因為祂是上帝兒子!(約5:18; 10:30-31; 19:7; 路22:70-71)。。。永生上帝兒子須要求祂的父饒恕釘祂十字架的人、才可以作天父的兒子!這是道成肉身的奧秘、十字架的榮耀:是猶太人的絆腳石、外邦人以為愚拙(林前1:23),但對我們,是救恩的根源和喜樂的泉源。 ********************* 然而士兵不在意。士兵就抽籤分他的衣服——約翰說這包括祂的內衣(約19:23-24)。他們不明白這也是遵循經文做事:他們分我的外衣, 為我的內衣抽籤 (詩22:18)。這表示,耶穌在十字架上全然赤裸,就像所有其他釘十字架的犯人。

這不是名畫裡的耶穌。也不是電影的耶穌。這是上不了檯面的永生上帝兒子:耶穌不只沒有枕頭的地方,也沒有退休基金、沒有意外保險、沒有一塊布遮羞、沒有一絲尊嚴。。。祂都給了我們!那本富足的,為了我們的緣故成為貧窮。只是我們不明白到底多麼貧窮。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提前 6:7)——不,祂赤裸裸地來到世上,赤裸裸地離開這世界!弟兄姊妹,這就是羅馬書5章8節,哥林多後書5章21節,加拉太書2章20節: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那不知罪的為我們成為罪,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毫無保留地為我捨己!。。。誰要這樣的救主:連內衣都保不住的救主。

唯有認同祂的貧窮,我們才富足:因為我們的富足不在乎錢財,在於祂。 35 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長也嘲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是上帝所揀選的,救救他自己吧!——他們至少明白上帝所揀選的基督能夠救人,甚至叫死人復活。但這也是他們要殺祂的原因——正因為祂行許多神蹟,救了許多人(約11:47-53)。只不過,一個救了人卻不能夠救自己的基督有什麼用???

然而我們需要的,正是一個不能救自己的基督。祂的父前一天晚上已經三次告訴祂:如果祂要救自己,就不能救我們。正因為祂是上帝所揀選的基督,祂就不能救自己。 36 士兵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這也是按照經文: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 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  (詩 69:21)——他們拿錯給祂喝,不是要解祂的渴,而是要延長祂的痛苦。他們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救救你自己吧!在耶穌上方有一個牌子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十字架上的牌子列出犯人的罪狀。彼拉多找不到耶穌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只有這個:看哪,這人,是你們猶太人的王,不過就這樣。這羞辱耶穌,也羞辱猶太人。

猶太人不要祂作王,他們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 (約19:5, 14-15)  。沒有人要的王,被掛在樹上——只有以色列人仇敵的王,才被掛在樹上(書8:29; 10:26)。 *********************** 39  同釘的犯人中有一個譏笑他——馬太與馬可記錄,兩個強盜其實都是這樣的譏誚耶穌(可15:32; 太27:44)。路加用的字也可翻譯「褻瀆βλασφημέω」。那個強盜說:你不是基督嗎?救救你自己和我們吧!——那人並非沒有神學。他的神學預設是「基督拯救」。這本身是正確的預設。

只不過他要基督按照他的時間和他的方式拯救:基督必須立刻解決我當下的苦楚;這樣的基督不須要受苦、也不能要求我與祂一同受苦。他的成功神學無法解釋一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救主。 40 另一個就應聲責備他——這是這段經文另一個許多人討論的問題:第二個犯人為什麼在最後一刻回心轉意?也許他曾經聽過耶穌講道?或許他聽見彼拉多宣判耶穌無罪?還是他聽到耶穌為他們求情的禱告???還是,最簡單的答案通常也是正確的答案:時候到了,上帝聽了祂兒子的禱告,就差遣聖靈進入那人的心中,叫祂認識上帝、並祂所差遣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約17:3)。

他對第一個犯人說:你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嗎?——第二個犯人他也是一樣「被定罪的 κρίματι」,他本來也不怕上帝。所羅門怎麼說??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箴 14:27)。一個釘在十字架上的犯人,顯然沒有逃離死亡的網羅。。。他沒有嗎???那個被釘在十字架的強盜,居然成了怕上帝的人。早期教會教父敘利亞的耶福列木 Ephrem the Syrian 說這是最偉大的神蹟。加爾文說這人展現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信心。還有人說他有最好的神學。

他說: 我們是應得的,因為我們自作自受——你注意,他的神學裡面沒有「可是」:沒有可是、我的原生家庭;沒有可是、別人傷害我;沒有該說的我都說了、可是、我也沒辦法;或,我是有錯,可是,不都是我的錯!你注意:能夠來到上帝面前的神學沒有「可是」,而神學不外乎就是叫你能夠來到上帝面前的知識。孩子們,你們應該學習這個強盜:你犯再多的錯,只要你認錯,不說「可是」,你都能夠來到上帝面前得祂饒恕。大人們,我們應該學習這個強盜,學他說:我們罪有應得,自作自受,都是我們的錯!基督徒,我們不是不犯罪的人,我們是認罪以至於罪得赦免的人。畢竟,如果不認罪,有什麼罪得赦免可言的?

聽起來兩個犯人認識彼此。或許他們從小一起長大,起先與其他孩子一樣,誰想得到他們後來作強盜?誰想得到他們在生命中一切大小決定的總和,最終把他們帶到一個名叫骷顱地的地方。有一天有人會對他們說:就在今天,你要被釘十字架。而且,有誰想得到他們一個掛在上帝兒子右邊,一個掛在祂左邊,離永生同等距離。一直到最後一刻,那兩人的生命並沒有什麼不同:他們都不怕上帝,都褻瀆上帝兒子,都配得十字架,都步向滅亡。只不過: 上帝只將其中一個賜給祂兒子,只賜給其中一個悔改以至於得生命的恩典。只給其中一個最好的神學,以榮耀祂兒子。

除此以外,沒有任何其他理由為什麼是這個強盜,不是另一個。你聽他說: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他怎麼知道?路加福音23章有四個人、一共六次宣稱耶穌無罪(vv4, 14-15, 22, 41, 47)。唯獨這個罪犯說耶穌「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這是什麼神學?誰從來不犯罪?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善良的(路18:19)——相較之下,我們沒有做過一件正確的事!我們該死,祂不該死! 不只如此,他的神學越加精彩。

他說:耶穌啊,你進入你國的時候,求你記念我——在路加福音,人們稱祂「主、夫子、老師」,少有人直接稱祂「耶穌」,只有五次:兩次是鬼,一次是那十個痲瘋病人,一次是耶利哥城外的瞎子,最後一次是這個犯人(4:34; 8:28; 17:13; 18:38)。其他人嘲諷耶穌「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只有這人叫祂「耶穌」,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其他人譏誚耶穌是「猶太人的王」,只有這人認定耶穌要得一個國。其他人都離棄耶穌,只有這人要耶穌紀念他。這人祈求的對象沒有行神蹟。沒有走在海面上。沒有登山變像。沒有叫死人復活。這是一個垂死的罪人、祈求一個垂死的救主。

這人信心從哪裡來?他的神學從哪裡來?他天生比別人聰明?還是他心比別人軟? 他的神學不講究成功。他沒有說:耶穌啊,我要你現在解決我當下的難題。他也沒有過分發達的末世論。祂那天眼見的耶穌、確實不能救自己。這是說,他必須有一個未見之事的確據之信心(來 11:1)!耶穌揀選的門徒們都離棄祂逃跑了,天父就賜給祂這個強盜陪祂同釘十字架。門徒們求在國度裡坐在耶穌的左右邊(太20:20-21),這人在各各他掛在耶穌身邊。他只謙卑地求那最卑賤的主:耶穌,求你記念我!耶穌,你可不要忘了我!。。。這是什麼樣的信心!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樂園就是天堂(林後12:2-4;啟2:7),樂園比伊甸園更好,因為耶穌在樂園。這是耶穌對父賜給祂的人才說的話:父啊,我在哪裏,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裏,使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世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17:24)。這也是耶穌自己的信心宣告——祂知道祂的父聽祂的禱告: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讓你的聖者見朽壞 (徒 2:27,詩16:8-11)。 耶穌在十字架上只對三個人說話:祂的母親,祂所愛的門徒(約19:26-27),還有與祂同釘十字架的這個強盜。母親、所愛的門徒、和強盜。

加爾文說:這個強盜比使徒們先進天堂。這帶出這段經文另一個問題: 這公平嗎?強盜在最後一刻得救?不須要決志?不須要受洗?不須要將功贖罪?不須要有善行(他有)?他沒有給耶穌一杯水喝(太25:35-40)!這種人也進得了天堂?陳進興也得永生?最壞的人,最先得到最好的?公平嗎???你知道,上帝不拯救任何人才最公平,因為所有人都犯罪,都值得一死。上帝要拯救人,祂那從來沒有做一件壞事的兒子就必須為壞人死:祂救了你我,就不能救自己。這公平嗎?還是,我們最好不要在上帝面前講究公平。只有不懂上帝恩典的人才會講究公平:你要公平,你就不要十字架。。。

幸好公義的上帝沒有「公平地」對待你我。幸好祂兒子沒有說「可是,這不公平」。幸好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不靠人的意願,也不靠人的努力,只靠上帝的憐憫 (羅 9:15ff)。幸好上帝的憐憫不公平!祂憐憫我們,就不能憐憫祂自己獨生愛子。幸好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 (太20:16)。 那個強盜本是最後的,成了最前面的。我們甚至不知道第一個與耶穌同在樂園的人叫什麼名字。耶穌我們知道。祂本是坐首位的、最尊貴的,為了我們的緣故,成了最小最卑賤的。幸好如此。幸好祂是我們的救主,我們的主。幸好祂是我們的耶穌。 讓我們一起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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