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1210 XZLuke 12.8 12「你認我就認你」
極權的暴力可以征服身體,但征服不了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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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10新莊改革宗福音教會主日聚會路加福音 Luke 12:8-12「你認我就認你」耶穌在上段經文警告門徒們(我們)不要假冒為善,不要畏懼人,要畏懼上帝;畏懼上帝的人就有勇氣活在世上,因爲上帝顧念我們,連我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因此耶穌說: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耶穌說要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顯然指的是上帝,但我想耶穌也暗示祂自己——畢竟,祂與父原為一(約10:30)。詩人寫: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
(Ps 2:11-12) 在今天的經文裡,耶穌繼續警告門徒:8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耶穌在馬太平行經文說「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 上帝兒子耶穌稱自己為人子:人子有赦罪的權柄、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人子說: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5:24; 6:5, 22; 7:34; 9:22, 26, 44, 56, 58)。。。你們最好不要惹怒人子: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
耶穌警告門徒不是沒有原因的:畢竟,在人面前認人子並不容易,絕對有代價!而一個人要付上代價,他最好先確定會得著值回票價的獎賞。耶穌之後的用詞是「先坐下算計花費」(路14:28)。在這個算計裡,在人面前認耶穌為主是代價、獎賞是主耶穌在天父面前認你。 也許耶穌在8-9節說的話有點太商業化了?是一種講條件交易?難不成門徒對主的忠誠可換取/賺取永生???這是律法主義的詮釋。但我想也可用另一種方式解讀耶穌的話:祂用警告驅使門徒對祂忠心,因為祂明白「在人面前認祂為主」是最難、最違反人性的事,祂也就樂意使用獎賞幫助地上的聖徒走天路。
聖徒不能輕視祂的警告,也不應該故作虛己不在乎獎賞——不在乎賞賜的基督徒通常也是最律法主義的人,妄想單憑自己努力上天堂。弟兄姊妹,我們的忠心不過是主耶穌祂設定要我們得著獎賞的手段,不是功勞。 在人面前認耶穌不是在臉書上「作好見證」,或在團契裡面說「愛主」。「在人面前認耶穌」之所以困難,因為「人」指的是不信主的人,甚至敵對基督的人,特別指你所在乎親密的人、你的家人、你不信主的家人。「在人面前認主耶穌」總是一種選邊站,而且是在否定你的信仰、否認你的主的人面前選邊站——在教會信耶穌不難、在路人甲面前說自己是基督徒不難、在臉書作見證很廉價。
但在不信主的家人面前選邊站???很難!——你不是在耶穌這邊,就是在他們的那邊;你不可能同時兩邊站:你的家人不容許你、你也不要以為主耶穌容許你。 你是基督徒,你遲早必須選邊站:你要藉著忠實地守主日在人面前尊主為大,還是在主日去參加家庭聚會?或在主日加班?這並不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你應該守主日),但這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不參加家庭聚會家人就不爽;不加班你會失去工作。
但是弟兄姊妹,你也不應該以為你沒有選擇:你總是有選擇要認同主、還是認同人?你總會算計其中的代價和獎賞。。。你的腦筋和你的心會告訴你選哪一邊——你會選你你心所愛的那一邊、你真正想要的那一邊:就是你相信提供最大回報的那一邊。 而主耶穌也確實大有恩慈,祂通常會給你超乎所求所想:你選擇站在人的這一邊,主也樂意叫你永遠站在人那一邊;你在今世樂意與人同在,主也樂意叫你在來世永遠與他們同樂(在地獄同樂)。你選擇與家人聚餐而不吃主的晚餐或與聖徒愛筵,那麼你不應該奇怪主沒有邀請你參加羔羊的宴席(啟19:6-9)。 我的意思是:我們在地上的大小選擇有後果。
而且,除非你相信你當下的選擇有永恆的後果,你總是會選擇當下就可得的果效——家人的壓力、親情的壓力、工作的壓力、社會的壓力都叫你在人面前不認主,好得著人的認同和世界的讚許。弟兄姊妹,你總會選擇人而不選擇主,除非主的應許對你來說是真的,就是祂應許:人子必要在祂的父(和上帝使者)面前認你。。。換言之,你必須信主的應許、你必須信有天堂也有地獄。也就是說,你的在地上的選擇總是凸顯你是否擁有可拯救你的真信心。 在這個算計中,你無法假裝你的情感:愛主,還是愛世界?你是否確知:主在天父與天使面前認同你是好過一切的?至少值得你失去人的認可?。。。
我順便一提:如果你要逃避人的認可之試探,就不要尋求人的認可:::你不需要在臉書上「為主作見證」、耶穌不需要那些人給妳按讚、你們不需要在網上彼此問安! 這不是一個很複雜的算計。這其實根本不是一個選項:有誰不要耶穌的認可?就此來說你根本沒有不認耶穌的選項。
但是事實是,很多人在人面前不認耶穌,就連祂自己揀選的十二門徒都不認祂(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可14:50)。
但是除了猶大以外,他們最終也都在人面前認主耶穌。是的,你會軟弱,但你也不能總是選擇站在人的那一邊、而期望耶穌在天父面前站在你這一邊。你也不應該以為你還有時間或還有機會在人面前認耶穌。猶大沒有機會。 ********************** 主耶穌繼續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奧古斯丁說這句話包含聖經最難解的問題:什麼是褻瀆聖靈的罪?誰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不認人子與褻瀆聖靈又有什麼關係? 神學家幾乎一致指出「褻瀆聖靈」不是指某一個特定的罪、某一個作為或某一句話,而是一種固有思維所帶出行為模式或生活型態。例如猶大。
例如法利賽人硬著心腸不信耶穌,就把聖靈的工作說成鬼王別西卜的作為,然後定意謀殺耶穌,殺了耶穌之後又迫害教會。。。耶穌在馬太平行經文說這樣的人。。。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 12:31-32)。 我們擔心:你我可否犯這「總不得赦免」的罪? 19世紀荷蘭改革宗神學家 Abraham Kuyper 凱柏寫: 我們首先強調:上帝兒女不可能也永遠不會犯這種罪。我們有必要這樣說,為了避免許多靈魂受困擾。耶穌話語蘊含難以言喻的困苦。。。無論在天上還是在地上,都沒有為這種罪的代求。
為這種罪代求甚至是不聖潔的,受到譴責和禁止(這是指老約翰在約壹 5:16說不「當為這罪祈求」的致死之罪)。。。飽受折磨的靈魂在暴風雨中輾轉反側,不得安慰,尤其當一個人大腦脆弱、神經不健全,會變得如此病態,以至於問:我犯了這種罪嗎?如果犯了這罪,禱告和眼淚又有什麼用呢?我已經迷失了,無望地、永遠地失落了。 我們不允許人經歷這種殘酷的屬靈折磨。這折磨源自殘缺的信仰訓練,更是講道的結果,因為講道者無可推諉地對靈魂深處之道一無所知,喋喋不休大談許多事情,卻幾乎從不講論關乎永恒的莊嚴之事。(《聖靈的工作》609) 教會教導很重要。好的講道很重要。
平時不受教、沒有聽到好的講道,大腦就脆弱、神經就不健全、基督徒就落入這種殘酷的屬靈折磨。。。你或許不認同凱柏很摩托車的用詞,但他的重點是:基督徒因為無知而以為自己落入褻瀆聖靈的罪,但是一個真基督徒不可能真的犯這種罪。神學家通常會說:如果你擔心自己褻瀆聖靈,你就不可能褻瀆聖靈,因為真正褻瀆聖靈的人不會擔心自己褻瀆聖靈(是嗎?)。
17世紀日內瓦改革宗神學家 Benedict Pictet 彼克特列出七種沒有褻瀆聖靈的人: 1) 觸犯道德律法的人不見得褻瀆聖靈,要不然所有人都褻瀆聖靈不得赦免;2) 因無知而不信福音的人不見得褻瀆聖靈,要不然不信的人總無法悔改以至於得生;3) 從來不信主的異教徒沒有犯這種褻瀆聖靈的罪,因為這個罪顯然是只有在福音之下的人才犯的罪:只有曾經領受真道的人才可能「離棄真道」
(來 6:4)。4) 持續犯罪的人也不見得褻瀆聖靈,因為上帝的恩典可以改變這樣的人;5) 那些因為怕死、受逼迫而否認主,甚至拜偶像的基督徒不見得褻瀆聖靈,因為他們背道不是出於自願而是出於軟弱,之後有悔改的可能;6) 那些為了世界的好處,像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 就撇棄信仰的人(提後 4:10),也不見得褻瀆聖靈。因為這些人雖然犯了大罪,卻仍然有悔改的可能。7) 死前不悔改的人不見得褻瀆聖靈(奧古斯丁的定義),因為所有不得救的人都是沒有悔改的人,但不見得所有不悔改的人都褻瀆聖靈。
Pictet 彼克特接下來用希伯來書6章和10章解釋什麼是褻瀆聖靈的罪: 1) 這是已經「已經蒙了光照」的人、就是已經明白福音真理的人所犯的罪;2) 這是「於聖靈有份」的人、就是某種程度經歷聖靈大能的人所犯的罪;3) 這是人刻意犯的罪,就是希伯來書10章26節的「故意犯罪」;4) 這是一種全然背道、棄絕真理的罪,就是希伯來書10章29節的「踐踏上帝的兒子」;5) 這是一種藐視真理的罪,就是希伯來書10章28節的「干犯摩西的律法」;6) 這種藐視還加上仇恨,如法利賽人不僅藐視耶穌的工作,更仇恨耶穌要置祂於死地;7) 褻瀆聖靈的人持續而且堅持犯這個罪,因此「就不可能使他們重新懊悔」(來6:4); 總而言之,Pictet 彼克特說褻瀆聖靈的罪是「故意否定並完全撇棄那曾經領受的福音真理,加上對福音不動搖的憎恨和蔑視,而且往往迫害福音,不是一時的,而是持續不斷的,甚至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CT 195) 然而,關於褻瀆聖靈的罪,我覺得最令人困惑的也最神秘的問題,不是這到底是什麼罪,或什麼樣的人犯這個罪,而是一個「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上帝話語的美味與來世權能的人」,為什麼會離棄真道,至死不渝,無法重新懊悔? Pictet 彼克特提供一個很簡單的答案:因為人愛世界過於愛福音。掛名基督徒愛福音一度帶給他們的好處和慰藉。
但是當他們發現(正如每一個基督徒遲早都會發現):信福音,就必須克制自己的血氣、放棄自己的享樂、遭受迫害、忍受許多邪惡、並遭受各種責難。。。這個時候他們會以為自己受騙!他們以為接受了福音,就可以同時擁有基督和世界、同時擁有福音又維護自己的利益; 因此,當逼迫來臨的時候,那些只愛今世好處而不顧將來的人,自然沒有更高更美的目標。他們自願放棄基督,而且一想到他們為了基督幾乎要失去自己的安逸、名望、榮耀、幸福。。。他們就憤怒不已。
(CT 195-6) Pictet 彼克特的解釋至少幫助我們看到「在人面前否認人子」與「褻瀆聖靈」不是兩種全然無關的罪——為了今世的利益而否認基督的「基督徒」,正是有動機褻瀆聖靈的人。。。就此來說,真正的基督徒不會褻瀆聖靈,因為真正的基督徒必然有基督的靈(羅8:9)。但自稱自己信耶穌的人、那些肉體在教會心卻總在其它地方的人,則須要擔心自己可否犯下總不得饒恕的罪。 Pictet 彼克特的叔叔,也是他的導師 Francis Turretin 徒瑞廷補充說:褻瀆聖靈不僅褻瀆第三位格——褻瀆三一任何位格就冒犯三一上帝。
褻瀆聖靈更具體一點的說不是冒犯位格、而是褻瀆聖靈位格的工作:一個冒犯上帝律法的人可能憑著上帝兒子的恩典得饒恕;一個因無知而冒犯上帝兒子、也藐視祂恩典的人還可能被聖靈賜予信心和悔改以至於得生的心;然而一個抵制聖靈工作的人,怎麼可能懊悔以至於得饒恕?(IET 1:615)悔改是聖靈所賜的恩典,抵制聖靈工作的人沒有悔改的可能!弟兄姊妹,在此就是這個罪神秘可怕的地方!一個曾經「有份於聖靈」的人,居然可能褻瀆聖靈、居然容許自己落入無可得赦免的地步?!?主耶穌說這不只可能,更是實際發生的事:聖靈會任憑人褻瀆聖靈、以至於死! 這是最可怕的罪。
既然主耶穌警告我們,弟兄姊妹,我們就必須檢視自己——這不是大腦脆弱、神經不健全的病態,而不過是戰戰兢兢作你我得救的功夫:::弟兄姊妹,檢視自己是否徒有基督名號、卻持續否認基督的靈的工作、甚至污名聖靈的工作——抵制祂在你身上叫你不好受的成聖之工,習慣說「我就是這樣」?污衊祂在教會中施行紀律的恩典,總是把管教說為「沒有愛心」「不夠寬容」?如果你持續抵制聖靈、定意污衊祂的工作,你也不要奇怪有一天你終究無法悔改。 *********************** 然而,主耶穌安慰我們:祂知道那天聽祂說話的門徒都將不認祂。祂最親密的朋友彼得要三次不認祂。
他們會跌倒、就如我們會跌倒。
但是只要聖靈在我們身上工作、就如聖靈澆灌下來在使徒的身上工作,我們就不絕望。耶穌對門徒說:11 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擔憂)怎麼分訴,說甚麼話; 12 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人不見得會帶我們到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但是我們總會來到不信的人面前,特別是不信主、抵擋基督的家人面前。你在他們面前要怎麼分訴,說什麼話???你不總是須要說話;但是如果你總是不說話、總生怕得罪人而保持緘默,那麼你也必須質疑你是否有指教你當說話的聖靈???彼得知道在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說話是怎麼一回事。他提醒聖徒: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
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彼前3:15) 也就是說,我們常作準備,到時候聖靈會指教我們當說的話。怎麼常作準備???依靠聖靈、憑著信心、使用一切恩典媒介:讀經、禱告、團契、聚會、默想上帝話語。平時不使用屬靈恩典的人,到時候也不要妄想聖靈會指教她說什麼話。。。彼得這人也提醒我們,不要太依賴自己的勇氣:真正的勇氣是聖靈憑著自己的意思賜予人的恩典(提後1:7)。彼得不是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 (太26:35)?結果他三次不認主。
但是就連彼得後來都知道要在官長面前說什麼話(徒4:13, 19)——聖靈不僅指教他說什麼話,更叫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 *********************** 最後,這段經文給我們勇氣。我們應該把基督的話反倒過來解讀:「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表示:「凡人子在天父面前認屬於祂自己的人,必然在人面前認祂為主」!這是說,如果上帝兒子在上帝面前認你為祂的、認你是父賜給祂一個也不失落的——如果妳是!如果你是——你也必然在人面前認祂為主。因為,你怎麼可能不認祂?難不成你沒有領受所應許的聖靈(徒2:33)???
?畢竟,現在活著的不再是你,乃是基督在你裡面活著;畢竟,你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兒子而活,不是嗎???如果是,你怎麼可能在人面前不認你的主? 畢竟,耶穌憑什麼在祂的父面前認你???「人子在祂天上的父面前認你」到底什麼意思?祂憑什麼對祂的父說:我認識這人、這人是我的???祂憑什麼認你???憑什麼???祂付上什麼代價???憑著十字架。憑著刻在祂手上的傷痕。憑著祂流的血。憑著祂捨去的生命。。。祂在祂父面前認妳,就表示祂曾經為你捨命,如今在父面前舉起祂的手,父就不可能對祂說「不」,你也就不可能在人面前不認祂。 讓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