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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中共介選 中配徐春鶯涉違反滲透法明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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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8-10

嚴查中共介選 中配徐春鶯涉違反滲透法明宣判

我們所說的每一句真話,都是對歷史的一份交代。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曾列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的中配徐春鶯。(資料照) 近年境外敵對勢力介入國內選舉手法不斷翻新,中共涉台機關(如台辦系統、統戰部)頻頻透過台灣民間社團幹部、基層里長及地方樁腳,以「低於市價的旅遊團費」或「當地食宿全額免費」的落地招待方式,吸引民眾赴中接受參訪招待,並於餐敘或座談期間宣揚特定政治主張、進行投票指引。檢調機關近年來已查辦多起案件,依違反「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審理中,已有涉案主謀被重判定讞。

近期還有一起矚目案件即將判決,即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曾列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的中配徐春鶯,被控受中方滲透來源指示,幫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及總統候選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站台,涉違反滲透法等罪嫌;全案定於明日宣判。

林雪峰案判刑4年定讞 最具代表性

在已判決確定案例中,以曾代表國民黨參選2屆嘉義市議員的56歲黨員林雪峰案最具代表性。林雪峰3年前總統、立委大選前,由中國浙江省台州市台辦資助,招攬3組村里長、地方人士赴中旅遊,接受6天5夜落地招待,每人僅須繳團費1萬6000元或1萬8000元機票,其餘在中國的食宿、交通、門票由台州市台辦人士「林堅」包辦,全程由中國官員接待,餐敘時多次宣揚「支持侯友宜當選才能促進兩岸交流」;最高法院7月底維持二審判決,依反滲透法等罪判她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

土城青山里長姚韋華率團赴中接受招待 二審改判2年6月

另一起引人關注的案件,為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涉夥同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邀請來5名里長及9名親友赴中,接受南京市台辦的招待,僅須自付1萬6000餘元機票費,台辦人員在餐敘現場懸掛「兩岸一家親」布條,江蘇省淮安市台辦副主任、南京市台辦官員則宣傳「藍白合、支持侯友宜、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等理念。一審本判決2人無罪。

高等法院二審判定,2人在選舉前夕接受境外敵對勢力資助,以食宿招待作為對價進行介選,行為已破壞選舉公平性,撤銷無罪判決,逆轉改判簡4年8月徒刑、姚2年6月,各褫奪公權2年。

永和永樂里長許政鎧揪12里長赴中 一審判1年6月

還有一起是,國民黨籍新北市永和區永樂里長許政鎧與其在中國經商的姑姑陳麗霞,2023年受中國昆山市台辦及張浦台商協會會長郭恒嘉、總幹事鍾明華委託,出面邀約新北12名里長前往中國接受落地招待,食宿、機票全免,台辦官員並趁機宣傳「要支持國民黨及國民黨候選人」等,意圖影響總統及立委選舉,一審新北地院依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資助交付不正利益」罪,判處許男及陳女各1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

中國國民黨員林雪峰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判刑4年定讞。(資料照)

中國國民黨員林雪峰涉犯「反滲透法」等罪判刑4年定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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