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0414 XZLuke15:11-24「一個人有兩個兒子」(浪子回頭)
我們的記憶,比他們的審查更頑強。

有弟兄姊妹支持,新福才有能力分享資源。若您受益於新福網路事工,我們邀請您為新莊改革宗福音教會奉獻:「台灣基督教改革宗協會」華南銀行新店分行 (008) 166-10-005656-4。海外奉獻 PayPal: [email protected] 。索取繳稅憑單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謝謝您。 240414 新莊改革宗福音教會主日聚會路加福音 Luke 15:11-24「一個人有兩個兒子」(浪子回頭)今天講道經文是耶穌說的最長、最有名、最受歡迎的故事。這是路加福音十五章三個「失而復得」故事中最後一個故事,是耶穌針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的比喻,因為他們抱怨耶穌「接待罪人、同罪人一起吃飯」(15:2)。這故事英文名字是「the Prodigal Son 揮霍的兒子」,中文是「浪子回頭」。
但是我不確定這是貼切的標題,因為耶穌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這首要是關於有兩個兒子的那一個人。今天我們只看關於父親和小兒子的前半段。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和合本翻譯太客氣,原文是:父親,給我、我將要得的那份產業——這不是請求,是要求,用命令式的口氣說的,沒有「請」。我們台灣人看多了多敗家子敗家女,可能不覺得小兒子提出的要求有什麼過分。
但是對猶太人來說,一個兒子不可能對父親提出這種要求,不論有「請」或沒有「請」。 父親確實可能主動將產業分到兒子名下(創25:6;27)。
但是只要父親還活著,兒子仍然受父親監督,產業仍然由父親管理。只有在父親死後,兒子才有權處置名下的家產。小兒子向父親要求的,是他父親死後才可能得著的。兒子等於對父親說:我不信任你的治理,我不要你的管教,我不需要你的看顧,我不要做這家的一份子,我不願意履行對家族的義務,我希望你現在就去死一死吧。 一個猶太父親正常的反應是用手背賞兒子一巴掌。耶穌聽眾期待這樣的反應。但父親沒有賞兒子一巴掌,反而。。。他怎麼做?他給兒子家產?我們太熟悉這故事,就以為父親給小兒子家產。
但是耶穌怎麼說???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表示那天不止小兒子、大兒子也分到家產。你可以說大兒子受益於小兒子的無理取鬧,提前分到財產。而且,按照摩西律法,大兒子得到雙倍財產(申21:17)。耶穌用的「產業 τὸν βίον」這個字也可翻譯為「生命」——父親那天把三分之二的生命分給他的大兒子,三分之一分給小兒子。 *************** 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這意味小兒子在短時間內把分到的家產變賣成現金(Bailey, Prodigal, p52)。
這表示他沒有時間討價還價,他只在意能夠儘速脫手拿到的不動產——他廉價處理家產,羞辱他的父親,在村民的眼中成了笑話。也許他根本不在乎,因為他早就定意要離家出走。耶穌說他往遠方去了——原文是「去了遠方的國 εἰς χώραν μακρὰν」。在猶太人耳中,「遠方的國」是上帝放逐以色列人去的地方,是以色列的仇敵所在之地(王下20:14;賽39:3;結11:16;亞10:9)。上帝驅逐悖逆的以色列人到遠方的國。這個兒子自願投奔敵國。小兒子的行為是公然叛亂——他恨自己父親,他恨自己族人,他帶著家產投靠敵人。
小兒子在遠方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或翻譯「散財 διεσκόρπισεν τὴν οὐσίαν」、「揮霍生命 ζῶν ἀσώτως」。耶穌沒有多加解釋小兒子如何揮霍生命 。他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在其他人的故事裡面,這兒子或許可能在異鄉打下一片天地、之後衣錦還鄉。在耶穌的故事裡面,其實也是人類從一開始的故事,沒有人可能脫離象徵上帝的父親獨立自主。從亞當開始人就試圖撇棄上帝作自己:自己分別善惡、吃自己想吃的水果、自己作主不要上帝作主。自從亞當以來,有那一個人成功作自己的主?有誰離開上帝不最終耗盡一切所有的?
英文有一個用詞是「burning all bridges 燒掉所有橋樑」,意思是一個人下決心、刻意斷絕自己退路:小兒子在遠方耗盡一切,就燒掉所有他回家的橋樑。對猶太人來說,把家產敗給外邦人是最羞辱、最不可原諒的事之一。有文獻記錄:這樣的敗家子如果回家必然受人唾棄,鄉民要在他面前砸碎瓦器,公開表示把他從族人中剪除(kezazah,Bailey, p66)。這表示,那兒子耗盡一切,就更不可能想要回家。他寧可在異鄉打工。他寧願在敵國混口飯吃、也不會想要回父親家吃飯。他沒有臉回家。 只不過他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這不是一般沒有什麼東西吃只好煮泡麵度日的饑荒。
不。
2000年前的人「大遭饑荒」不是沒有東西吃,而是逼不得已吃自己小孩那種饑荒(耶19:9; 申23:53ff)。猶太人明白大饑荒是來自上帝的審判,不是出於偶然。那兒子就窮苦起來——直接翻譯是「他開始有所需求ἤρξατο ὑστερεῖσθαι」。這個一向只在意滿足自己所求所想的人,離開父親以為可以自給自足。
但是現在他不再能夠滿足自己最基本的需求。 小兒子以為得產業就可以活出自我,其實他要家業是雙重死亡願望:要他爸去死+置自己於死地。 15 於是他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一個人」原文是「當地的公民ἑνὶ τῶν πολιτῶν τῆς χώρας ἐκείνης」,是有頭有臉的在地人,凸顯那個兒子他不過是什麼都沒有——沒有錢、沒有人脈、沒有家族保障、沒有爸爸的異鄉人、寄居的客旅,需要依靠當地人的施捨存活。這凸顯那兒子離開父親自立門戶是異想天開、癡人說夢:他最終還是得找一個爸爸——那爸爸不是自己的父親就是自己父親的敵人。
這其實就是妳我每一個人的光景:人不可能脫離父親獨立生存;你沒有地上的爸爸、表示你更需要天上的父;你若非依靠上帝就是投靠上帝的仇敵;你總是會投靠某一個父親。 他去投靠的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沒有什麼比這個更羞辱一個猶太人了:按豬是不潔淨的動物,猶太人不吃豬也不接近豬(申14:8)。也許那個當地人刻意羞辱兒子,兒子找了一個叫他餵豬的人當爸爸!!!那兒子v16 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豬吃的豆莢人不能消化、平時也不會想吃。
連這個也沒有人給他,或翻譯「沒有人給他任何東西 οὐδεὶς ἐδίδου αὐτῷ」:沒有食物、沒有保護、沒有尊嚴、沒有人供給他的需求,沒有人在乎他死活。 我們的主很會說故事——祂沒有說廢話,短短四節經文字字珠璣交代那個兒子落入的窘境(vv13-16)。耶穌的聽眾馬上明白:兒子若不回頭找他爸就死路一條。他陷入這種光景罪有應得,只能怪自己——要自己做主的人、就應該準備自作自受。耶穌的聽眾法利賽人和文士不會同情那個兒子。
*************** v17 那兒子他醒悟過來——直接翻譯「他回到自己 εἰς ἑαυτὸν δὲ ἐλθὼν」,或他「回神了、恢復神智了」。接下來三節經文(17、18、19節)是小兒子的獨白,也是理解耶穌故事的關鍵——我們怎麼詮釋小兒子的自白?這是不是小兒子的悔改?兒子在此的悔改是否帶來與父親的和好 repentance brings reconciliation?(Bock)有人認為:浪子在此認罪悔改歸回父親,父親因此憐憫、原諒、接納浪子。
這是一種理解耶穌故事的方法,基本上是伯拉糾主義、亞米念、律法主義詮釋浪子回頭故事的進路,就是:小兒子自己覺醒、自己主動採取行動,因此得到父親赦免。有點「天助自助之人」的概念。按照這種解讀:悔改不是恩典,乃是罪人自己有能力歸向上帝。按照這種解讀的邏輯,小兒子不需要有人為他贖罪、不需要上帝兒子道成肉身、不需要十字架。回教徒就是這樣解讀這個故事。 也許你們也聽過這種解讀。
但是我想把小兒子的自白視為為真誠悔改未免有點一廂情願,也不夠仔細聽耶穌說的話。你聽耶穌祂怎麼說:小兒子「回到自己」,其實他最不應該「回到自己」。一個人「回到自己」頂多只能帶來使徒保羅後來所謂:無法叫人得救的後悔(林後7:10)。出賣耶穌的猶大事後也清醒過來、後悔、認罪,說:「我出賣了無辜人的血、我有罪了」——這種認罪懊悔沒有用,因為沒有轉向上帝,只轉向自己就只能自己承擔:猶大上吊自我了結(太 27:3-5)。 幸好小兒子沒有只「轉向自己」。他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
——這是非常務實的評估,也是小兒子的最後一條活路,是他求生的動機,但你很難說這是真誠的悔改。想要逃避地獄是求生本能,不是悔改,但也許是悔改的開始。 小兒子說:我要起來、我要回到我父親那裡去、我要對他說、我不配做你兒子、把我當作雇工吧。你聽出來:我、我、我——我的主動、我的道路、我的策略、我的解決方案、我制定的和好條件:我來當你的雇工吧!兒子仍然以自我為中心,沒有顧慮父親的感受。你認為這對他父親來說是和好嗎?小兒子認罪、還是認知自己有求於父?有趣的是,小兒子說自己不配做父親的兒子,卻以為自己有資格作父親的雇工 μίσθιος。
他沒有說「把我當作你的奴僕吧 δοῦλος (v22)」——奴僕全然屬於主人,奴隸無法賺回自己的贖價,奴僕二十四小時在主人家裡服事主人,奴僕沒有自主可言。雇工則為主人工作卻不屬於主人,雇工不住在主人家裡,雇工口糧有餘表示有多餘的薪資,或許可以存錢賺回失去的產業,重新得到人的尊重。也就是說,小兒子想要靠自己的方式彌補錯誤,為自己賺取救贖。。。這豈不是我們「悔改」的方式:我錯了,我要補償,我一定可以做些什麼來救自己——好似罪人有能力為自己贖罪。 也許你會想:小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不夠真誠嗎?這難道不算認罪悔改嗎?
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比我們想像厲害得多了:祂要祂的聽眾明白小兒子的自白不是悔改。你我也許聽不出來,但是法利賽人和文士一聽就知道小兒子沒有真誠悔改,因為熟悉出埃及記的法利賽人和文士知道曾經有一個人——也只有那個人!——說過同樣的話: 於是法老急忙召了摩西、亞倫來,說: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又得罪了你們。現在求你,只這一次,饒恕我的罪,求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使我脫離這一次的死亡 (出 10:16-17) 這是法老經歷第八個災害(蝗蟲)之後說的話。你們都讀過出埃及記。你認為:法老有真正悔改嗎?
法利賽人和文士比誰都清楚:那個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的人、沒有真正認罪也沒有悔改。 小兒子的自白不是悔改,卻可能是悔改的開始。萊爾 JC Ryle 說:認罪是悔改的開始。小兒子的認罪非常軟弱,充滿自己的算計籌謀,但是他至少沒有像猶大那樣出去了結自我。他v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與其說小兒子自己起來,還不如說上帝叫萬事互相效力,叫他起來,為要挽回一個罪人:祂奪去小兒子的產業、奪去小兒子的食物、奪去小兒子的尊嚴、叫小兒子去服事豬——為什麼???好叫小兒子起來,回到他父親那裡去。
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他父親為什麼「看見」?為什麼是他父親不是別人看見?因為,父親是唯一盼望兒子回來的人;也許,只有父親眺望遠方期待兒子回到他身邊。沒有其他人要那個兒子回來。哥哥不會要弟弟回來。父親動了慈心,或他「內臟翻騰 σπλαγχνίζομαι」。父親「跑去 τρέχω」兒子那裡——父親通常不跑步。猶太父老不慢跑。正常的情節是:父親坐在家裡,有人來家裡告訴父親說「你那個敗家子回來了,你要怎麼處置他?」。。。父親再怎麼樣也不會跑去兒子那裡,特別是那個兒子那裡。據說你在中東看不到上年紀的男人跑步。
有一定年紀地位的猶太仕紳不跑步,因為老人跑步有失尊嚴。你好奇父親最後一次跑步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他跑步就必須拉起他的袍子,暴露他的腿,這對猶太長輩來說就是丟人現眼、失格、自取其辱——為什麼,好遮蓋他兒子的羞辱!那天沒有人看到小兒子,但是肯定村裡所有人都看到這個跑步的老父親!!!老人家跑得快嗎?老人跑步第一名、第一個跑到兒子那裡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這樣,就沒有人可以羞辱他的兒子,沒有人可在他兒子面前打碎瓦器。 你知道,羞辱時常阻止人真正悔改——我信耶穌,但是我更怕把被人取笑;我怕他們會說:你這種人也信耶穌?你也知道悔改?你少來了。
那兒子從遠國回來,但若他父親沒有先跑去他那裡,他也很難踏進村子裡;如果父親沒有在人前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就算他回來他仍然是被剪除的人。我們以為悔改除去羞辱,但是其實上帝先除去我們的羞辱、我們才可能真心悔改。弗格森講這段經文說:我們不應該忘記上帝兒子的寶血不僅遮蓋我們的過犯,也遮蓋我們的羞辱: v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許多人認為父親在此打斷兒子,兒子沒有機會提出作雇工的要求。
但是我想,父親沒有打斷兒子。這就是兒子要說的話,不多也不少。這是兒子經歷全然超乎他所求所想恩典之後最合理的反應:這才是兒子真實的悔改,符合聖經的悔改,就是後來使徒保羅說:上帝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為要領人悔改的悔改 (羅 2:4):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我不配作你的雇工,我不配做你的奴僕,我除了你的憤怒和審判以外我什麼都不配!我任憑你處置!在經歷恩典之後若要求父親「把我當作一個雇工」是虛偽的謙卑,是藐視父親的恩典。而且,作雇工怎麼可能滿足他的父親?為父親打工不是和好。父親不缺雇工。父親要的是兒子。
兒子之前向父親要家產——他不是要的太過分,而是他要的太少了,他太小看父親的慷慨。他父親給他的、遠超過他所求的。願意在人前跑向兒子的父親,就沒有什麼不能給他兒子的(羅8:32)。 兒子承認自己不配作父親的兒子。v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這公開恢復兒子的地位、重新建立兒子的名份:兒子不是雇工也不是奴僕。v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耶穌說的三個故事都有失而復得的慶祝。我們也許質疑:一隻羊有什麼好慶祝的?一塊銀錢有什麼值得一起喜樂的?
但是一個兒子???一個失而復得的兒子肯定值得一同喜樂、值得大家一起慶祝!如果父親樂意給那兒子最好的,其他人就沒有什麼好抱怨的。為何不與父親一起吃喝快樂!你聽得出來,耶穌在邀請法利賽人和文士:你們來,來吃肉,來與我和罪人一同吃喝快樂!你們沒有什麼好抱怨的! ************ 這個「浪子回頭」的故事主角是父親。也許你好奇父親代表天父上帝還是上帝兒子耶穌基督?許多人有不同意見。
但是我想這不需要成為二選一的選項。我們也不必要一對一地指認比喻裡面的人物:父親顯然代表三一上帝;父親的作為象徵上帝的慷慨、恩慈、憐憫、饒恕。父親跑步表達上帝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和好,就是上帝兒子降卑、虛己、取奴僕樣式、死在十字架上成就的和好(林後5:18;羅5:10)。回教徒喜歡這個比喻,以為這個故事裡面沒有道成肉身、沒有獻祭、沒有流血、沒有十字架。
但是我們應該在父親跑步的身影上,看到一位樂意道成肉身、自取其辱的上帝,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好 (腓2:5-8;西 1:20)。。。你覺得父親代表上帝、還是上帝兒子???我會說:是的,是的。(Bailey, p64ff) 如果那父親不過是一個人,我們會說他是一個愚昧、溺愛敗家子的父親。我曾經聽一位父親說:「不管怎麼樣,她回家了」——「她」是指長年不回家的孩子。這是為人父母情有可原的想法:只要孩子回到自己身邊。
但是你知道,孩子回到你身邊,與她在外流浪沒有差別——如果你沒有把她帶回上帝面前,她最終結局都一樣,都是滅亡,差別只在於她是否死在你眼前。我不懂為什麼許多基督徒父母也以為只要孩子在自己身邊就OK了。 那父親還有另外一個兒子。那個兒子沒有離開家去遠方。他從來沒有離開父親身邊。
但是那兒子從來就不OK。他不要與父親一同吃喝快樂。。。
不過那是下次的講道內容。。。 今天我們只看父親把自己所有一切給了小兒子,一個全然不配作祂兒子的兒子。而且父親以此為樂。這弟兄姊妹,就是我們的上帝、我們的天父。故事裡的父親殺肥牛犢慶祝兒子失而復得。我們的天父犧牲自己獨生愛子,就是那唯一配作祂兒子的,好叫全然不配作祂兒子的我們,得著兒子名份。耶穌說祂的父也是我們的父,祂的上帝也是我們的上帝,以此為樂,以罪人得兒子名份為樂(賽53:10)。。。感謝這樣的上帝。感謝這樣的上帝兒子。 讓我們一起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