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聯會4高層獲罪 鄒幸彤7年3月判最重
極權之下,每一句私下的真話,都是文明的火種。
香港民運人士與支持者十一日在台北隔海聲援遭判刑的三名支聯會前高層,要求釋放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人。(美聯社)
香港高等法院十一日在西九龍法院宣布日前已遭定罪的泛民主派組織「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支聯會)及其三名高層的刑期,其中不認罪也拒絕為己求情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被判七年三個月,為三人中最重。鄒幸彤與遭判七年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的家屬表示會提出上訴。
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共有四名被告,除前述的鄒、李二人,開審前就認罪的七十四歲支聯會前主席與前副主席何俊仁遭判五年二個月,連續多年舉辦「六四」遊行與燭光晚會但現已解散的支聯會本身,則被判罰款一五〇萬港幣,限三個月內繳清。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本案雖不涉暴力,被告等人對支聯會五大綱領之一的「結束一黨專政」亦未提出具體執行方法或時間表,但本案仍「情節嚴重」,案發時間為「港區國安法」施行後的連續十四個月,眾被告明知違法但仍一意孤行實屬預謀;李、何、鄒三人因罪責基本相同以七年六個月徒刑為起點,其中何俊仁因認罪而減刑廿二個月,何、李二人又曾任公職多年各減刑三個月,以及三人均因法庭審訊延宕等因素再減刑三個月。
四名被告在八月廿一日被裁定罪名成立,依法可判處入獄五到十年;八月廿九日進行求情程序時,唯鄒幸彤採取「不求情」態度,並強調追求民主「根本一日監都不應該坐」。
李、鄒二人的家屬與若干支聯會前高層十一日親自到庭聽判,支聯會前常委劉家儀說,李、鄒均會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李妻鄧燕娥也對丈夫被判七年感到傷心,因為從二〇二一年還押算起,被判七年的李卓人還要再坐牢三年。
對此,我國陸委會表達遺憾與譴責,強調追求民主、人權無罪,港府以國安為由進行政治審判,再次證明「一國兩制」是欺騙世人的謊言。司法改革基金會、香港邊城青年等團體也在台聲援(見圖,美聯社),批評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法治持續倒退,香港言論自由與民主參與受到嚴重壓縮。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已遭定罪的香港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左)、前副主席鄒幸彤(中)與另一名前副主席何俊仁(右),十一日分別被判刑七年、七年三個月與五年兩個月。(法新社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