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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7-21中聯致癌油延燒藍營喊上凱道 黃帝穎:不敢比照「滅頂」提「滅中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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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是對暴行的共謀。
黃帝穎強調,食安法規定,地方政府有第一線把關的權責,他也質疑「蔣萬安(圖左)發起上凱道,能完全轉移蔣市府、盧秀燕(圖右)市府在食安法上的權責!?」(資料照)
中聯油脂爆致癌油風暴延燒全國,台北市長蔣萬安發起「我是人 我反毒台」遊行,邀請民眾7月25日上凱道遊行,要求總統賴清德道歉、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台。律師黃帝穎則發文質疑,毒油源頭是中聯,藍營操作街頭運動,卻不敢比照當年「滅頂運動」提「滅中運動」,他也強調抽驗、查廠是地方縣市政府的權責,對於藍營發起上凱道,黃帝穎也直言「能轉移蔣市府、盧秀燕市府在食安法上的權責?」
黃帝穎在臉書以「國民黨不敢比照滅頂運動提滅中運動」為題發文指出,毒油源頭是中聯,中聯董事福壽董座洪堯昆1000萬交保、總經理收押禁見,蔣萬安發起上凱道,力拼成為國民黨共主,反凸顯藍營操作街頭運動,卻不敢比照當年「滅頂運動」提「滅中運動」!黃帝穎也質疑,「洪堯昆政治獻金只捐國民黨及藍委,所以拿人手短?」
黃帝穎強調,食安法規定,中央和地方對於食品安全的把關各有權責,地方政府有第一線把關的權責,因此蔣萬安市府才有權依據食安法認定南僑「遲延通報」而開罰300萬元;盧秀燕市府才會被質疑為何8年來只有抽驗中聯油品1次。食安法規定抽驗、查廠是縣市政府的權責。
黃帝穎在文末直言,「蔣萬安發起上凱道,能完全轉移蔣市府、盧秀燕市府在食安法上的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