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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6-12藍白聯手三讀選罷法修法 時代力量:這就是個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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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 林則徐
立法院今(12)日院會表決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記者叢昌瑾攝) 國民黨團、民眾黨團今於立法院會共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動議,主張「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在此限」,並在人數優勢下強行表決通過,全案三讀,遭民進黨狠批「因人設法」。時代力量認為,本次修法倉促草率,就是為特定個案解套的參選資格修法。
時代力量指出,2023年立法院排審排黑條款時,時代力量即主張,剝奪參選資格應審酌刑度與罪名,判刑越重、限制越長;涉及直接危害選舉公平、金權勾結等黑金犯罪的罪名,也應排除於參選之列。選罷法排黑條款的修正,需要充分討論,而不是倉促立法。
時代力量批評,涉及參選資格調整的修法,不立即適用當屆選舉,是歷來立法慣例。2023年排黑條款修法如此,本屆立法院將婦女保障名額修訂為單一性別保障條款,同樣是自2030年地方選舉起適用。如今九合一大選將在年底舉行,縣市首長與議員擬參選人已陸續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立法院卻選在此時修正參選資格,直接放寬特定個案的參選空間。這不是個案修法,什麼才是個案修法?
時代力量呼籲朝野各黨,制度改革應回歸憲政法理,而不是遇到個案才緊急開後門。這樣的立法品質,難以說服社會大眾相信,這是一個負責任的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