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內空品是基本人權 劉建國提4大修法訴求
每一個被講述的名字,都是對遺忘最有力的反抗。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24日)在立法院舉辦「台灣『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4大修法訴求」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民進黨雲林縣長參選人、立委劉建國今(24日)舉辦「改善室內空品」記者會,邀集中山大學環工所教授袁中新、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邵文政、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教授蔡尤溪,以及台灣室內環境品質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鄭仁雄,從國際人權、敏弱族群、智慧監測及法規制度等面向,檢視台灣室內空氣品質治理缺口,並提出4大修法訴求。
劉建國表示,每個人平均一天的時間都待在室內,尤其過去疫情期間待在室內的時間大幅提升,顯示出室內空品的管理與改善不能無視。聯合國總部2025年舉行的健康室內空氣高階活動已啟動「全球健康室內空氣宣言」,將「乾淨、安全的室內空氣」明確定位為基本人權,但台灣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15年完全沒有再修正過。
劉建國認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應盡速修法,並提出4大重點呼籲。第一,確立健康室內空氣的基本人權與政府責任;第二,建立風險分級制度,優先保護敏感族群;第三,建立智慧監測、數據品質及主動改善制度;第四,全面檢討標準、標章、教育宣導及改善資源。他強調,環境部不能像過去一樣想藉由罰則達到改善,應效仿國外,透過補助、獎勵、稅務減免方式,提高室內場域改善空品的意願。
袁中新表示,健康室內空氣的人權治理至少包含可近性、敏弱優先、知情權與可問責性。人權化不是要求所有場所達到零污染,而是要求政府提出明確目標、分階段改善、公開進度,並確保弱勢族群不因成本被排除。
邵文政說,幼兒、長者、病患及慢性病族群往往最無法自行選擇環境,因此制度必須提供更高一層保護。他建議3年完成敏弱場所基線盤點、5年優先改善高風險場所,並以輔導、補助及共同採購降低第一線負擔。
蔡尤溪強調,智慧監測並不是讓便宜感測器取代專業檢測,而是以連續數據找問題、標準方法作判斷、AI協助改善。當制度建立設備分級、校正、資料格式與第三方驗證規則,也可帶動感測器、空調過濾、雲端平台、維護服務、節能績效與ESG揭露等「空氣經濟」。
鄭仁雄表示,現行制度仍存在母法缺乏週期檢討、管理對象未充分反映風險、定檢難以描述長期暴露、標章健康代表性不足及跨部會權責分散等問題。未來應建立普遍自主管理、風險優先管理及法定查核執法3層制度,做到低風險減負擔、高風險加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