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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6-12選罷法「高虹安條款」三讀通過 新北土城區議員黃永昌確定可爭取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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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是對暴行的共謀。
國民黨新北市第8選區議員黃永昌(右二)確定可參選連任,同黨議員江怡臻(左三)已宣布不參選連任。(記者翁聿煌攝)
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排除「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的候選人消極資格限制;另增訂曾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此被稱為「高虹安條款」通過,連帶使得新北市第8選區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區議員黃永昌得以競選連任,對後續選情影響值得觀察。
新北市第8選區原本應選10席,但今年土樹三鶯區因人口變動,議員席次減少1席,變成9席,原本對競選連任的現任議員帶來更大的競爭壓力,但日前藍營議員江怡臻宣布不再競選連任,對選情發展投下震撼彈。
黃永昌先前因助理費案遭判緩刑3年,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緩刑期間不得參選,黃永昌為此改推兒子黃承鋒,想爭取民眾黨提名投入選戰,不料黨內初選失利,只好再擬由黃本人出馬。
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依此「高虹安條款」通過影響所及,黃永昌確認可參選連任,加上江怡臻宣布不選,黃連任之路增添不少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