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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專論》台灣,七十五歲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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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9-05

星期專論》台灣,七十五歲生日快樂!

歷史不是用來忘記的,是用來理解的。

◎譚慎格(John J. Tkacik) ◎譚慎格(John J. Tkacik) 嗯,算是吧。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由四十九個民主國家簽署的《舊金山和約》,後天將迎來七十五週年紀念日。 中華民國當年並非簽署國之一。該和約第二條(b)款明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福爾摩沙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因此,後天是台灣脫離日本主權所及的「鑽禧年」(Diamond Jubilee)紀念日。正如我的好友、前中華民國考試院院長姚嘉文去年所言(〈決定台灣主權國際條約 姚嘉文:舊金山和約應納入教育〉,《自由時報》,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全台灣的學校都應該教授這項對日和約,以釐清日本在太平洋戰爭戰敗投降後台灣的法律地位。

九月八日是「台灣前途未定」日

畢竟,台灣曾經是日本的殖民地,而聯合國的去殖民化原則,核心在於所有人民的自決權,以及立即、無條件地終結殖民主義。作為比較法制學者的姚先生主張,主權源自人民的意志。如果國際條約在處理主權問題時未盡完善,預設的主權就必須歸屬於該爭議領土的人民。當然,這也是李登輝總統政治哲學的核心理念:「主權在民」。

因此,九月八日是「台灣前途未定」日。對,這是個快樂的日子!至少台灣並未隸屬中國的主權範圍。莎士比亞可能會說:「為此,你該感到慶幸!」(there art thou happy!)。而且,如今台灣是世界主要經濟強權之一——為此,你該感到慶幸。台灣也是亞洲最具活力的民主國家——為此,你該感到慶幸。

然而,或許也沒那麼值得慶幸。在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將軍的命令下,一支中國國民黨軍隊於一九四五年十月佔領台灣,接受日本投降。可是,國民黨對台灣的貪婪劫掠,不僅使蔣介石的統治失去正當性、玷汙了他的彪炳功勳,更危及整個戰後太平洋地區的民主發展。

國民黨對台劫掠 使蔣失去統治正當性

一九四七年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後,美國國務院向國會表示:「儘管主權移交尚未正式完成,但中國對該島的實質控制已獲得普遍承認……」換句話說,「美國尚未承認中國對福爾摩沙擁有主權。」

蔣總統對此心知肚明。多年前,台灣的國史館發現一份蔣委員長於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二日從南京發給台灣省主席陳誠的電報。蔣告誡陳誠:「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而且,蔣當時仍在打內戰;北京和南京均尚未淪於共產黨之手,軍心不可動搖,因此陳主席在論斷台灣地位時應當謹慎,「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

在整個一九四九年,同樣的問題也困擾著華府。四月十五日,國務院聲明:「福爾摩沙的最終地位,必須等待對日和約締結後方有定論。」

五月一日,美國駐台北總領事寇允慈(Kenneth C. Krentz)也對陳主席說:「在對日和約簽署前,台灣的法律地位仍屬未定。」中華民國「代總統」李宗仁告訴美國大使司徒雷登(Leighton Stuart),蔣總統聽聞此事後大驚,「決定不能退隱到一個中國主權可能受到國際質疑的地方。」

在一九四九年,美國所有關於福爾摩沙的政策文件,都會附加但書:「台灣目前的法律地位是日本帝國的一部分,正等待對日和約的最終處置。」

一九五〇年一月五日,美國國務卿艾奇遜(Dean Acheson)在他的辦公室與兩位重量級共和黨參議員爭論時,「指出如果要在法律上錙銖必較,可以說在純粹的法律層面上,在對日和約做出相關明文規定之前,福爾摩沙都不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美國務卿艾奇遜找杜勒斯 推動對日和約

然而,問題在於艾奇遜根本尚未著手草擬對日和約,而且由艾奇遜起草的任何條約,都肯定無法在參議院過關。一九五〇年一月,艾奇遜國務卿終於被說服,著手推動正式的對日和約,而為了讓條約在參議院順利通過,他非常高明地找來共和黨大老約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當靠山。

杜勒斯先生個人與福爾摩沙島頗有淵源。他曾經在一次參議院閉門聽證會上披露:「我認為台灣的主權是在一八九五年歸屬於日本。當時就是我的外公去了台北,他是一八九五年將割讓文書交給日本的其中一人。」

這是事實。杜勒斯先生的外祖父約翰‧華生‧福斯特(John Watson Foster),親自起草一八九五年將福爾摩沙主權從滿清帝國移交給日本的割讓文書。隨後,福斯特阿公陪同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的養子李經方,搭乘蒸汽輪船前往淡水附近的福爾摩沙海域,然後轉往基隆外海,登上日本海軍大將樺山資紀的座艦,完成正式移交手續。一八九五年六月二日,福斯特將軍在那裡審視《交接台灣文據》,在文件「簽署並交換,完成禮儀性的告別拜會後,午夜時分,中國蒸汽船起錨,我們駛向上海。」

就這樣,在杜勒斯親外公做為北京滿清朝廷顧問的催生下,台灣的主權透過條約轉移給日本。五十六年後,福斯特的孫子約翰‧福斯特‧杜勒斯,主導日本放棄對同一片土地的主權。但這一次,台灣的主權並沒有轉移回中國。

杜勒斯是長老教會的虔誠信徒,也是美國頂尖的國際法律師,畢生致力於推動國家間的法治;他對台灣人民的福祉與自由抱持深切關懷。一九五〇年十月廿一日,杜勒斯向國務卿艾奇遜建言:

「美國對福爾摩沙問題有著深切且正當的利益,並認為美國負有特殊責任,因為福爾摩沙的最終處置,與正式解除日本對福爾摩沙主權的對日和約締結之間,有著密切關聯。做為日本的主要佔領國,以及最關切對日和約的國家,美國自然肩負重責大任,必須確保對台灣問題的任何解決方案都是健全的,且能促進太平洋地區的和平穩定與人民福祉……然而,目前在大陸的中國政府,並非當年開羅和波茨坦會議時的政府,而且台灣人民是否願意受制於該政府,顯然是個未知數。」

舊金山和約 僅規定日本放棄主權

一年後,在《舊金山和約》簽署當天,英國代表楊格爵士(Sir Kenneth Younger)闡明關於台灣命運的妥協方案:

(一)該條約將剝奪日本對「福爾摩沙及澎湖群島」的主權,但是, (二)條約本身不會決定這些島嶼的未來;

(三)人民中國(People’s China)做為一個在韓戰中對抗聯合國的國際法外之徒,不適合擔任前日本領土的管理者;

(四)在適當時機必須尋求福爾摩沙問題的解決方案,但這個方案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與原則;而且 (五)和會出席方「得出的結論是,對福爾摩沙的適當處置,是讓條約僅規定日本放棄主權。」

關於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之後的台灣主權歸屬問題,始終懸而未決。 幾個月後,日本與「中華民國」簽署和平條約(中日和約),適用範圍僅限於台北政府「現在或未來可能控制的領土」。日本首相吉田茂向美國聯邦參議員史密斯(Alexander Smith)指出,日本沒有立場承認「中華民國」對福爾摩沙的主權,因為根據《舊金山和約》,「日本已放棄對福爾摩沙及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因此對福爾摩沙的歸屬並無置喙餘地。」台北的外交部長葉公超告訴立法院:「在目前的情況下,日本無權將福爾摩沙與澎湖移轉給我們;日本即使想移轉,我們也不能接受……」

若共產黨接管台灣 自由世界就完了

於是,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的《舊金山和約》確認日本已放棄福爾摩沙,對其地位不再擁有任何發言權。所有和約簽署國也都同意這一點。

在一九五一年,沒有任何一個簽署國能夠預見七十五年後的今天:台灣已經成為亞太地區最具活力的民主國家、全球第廿大經濟體,是世界最先進工業國之一,也是全球第十二大出口國與對美第三大出口國,還是全球第三大美元存款持有者。簡單來說——如果共產黨現在接管台灣,自由世界就完了。

台灣,「未定」日快樂。 (作者譚慎格為美國退休外交官,曾分別在台北與北京的美國使館任職,現任美國國際評估暨戰略中心「未來亞洲計畫」主任,也是「全球台灣研究中心」顧問。國際新聞中心陳泓達譯)

台灣國家聯盟昨舉辦「國際法之下台灣主權之捍衛座談會」,總統府資政姚嘉文發表演講。?(記者叢昌瑾攝)

台灣國家聯盟昨舉辦「國際法之下台灣主權之捍衛座談會」,總統府資政姚嘉文發表演講。(記者叢昌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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