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0621 XZGen 22:1-24「燔祭的羊羔在哪裡?」
他們是學生、工人、母親、市民——他們不是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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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熟悉今天的經文。學者說:少有其他經文超越創世紀22章文字之優美和神學之深刻。加爾文說:這是最令人難忘的敘事。也許因為這是最可怕的故事。
但是我猜:熟悉、優美、深刻、難忘、可怕,不見得就真實。我的意思是:對我們來說,創世記22章是一個時代遙遠,情節與現實脫節的故事。是的,故事很精彩、但終究與我們沒有關係——因為創世記22章的上帝不是我們的上帝;我們的上帝是恩典的上帝,祂不會要求我們獻自己的兒女為祭,畢竟祂已經差派祂自己的兒子為我們做贖罪祭(約壹4:10);祂既然沒有顧惜自己的獨生愛子,就不可能叫我們拿刀屠殺自己的兒子(羅8:32)。亞伯拉罕有偉大的信心,但不實用,因為我們用不到,上帝不可能測試我們,像祂測試亞伯拉罕。 但我們不應該那樣想。因為那是一廂情願、不符合聖經的想法。
聖經的亞伯拉罕是我們信心之父(羅4:11),表示,他有什麼樣的信心,你我就必須有同樣的信心。而且,我們相信同一位上帝,凡這位上帝所愛的,祂必測試(啓3:19;來12:6;雅1:12)。還是,你以為上帝不可能測試你,像祂測試亞伯拉罕那樣??因為上帝沒有那麼愛你、像祂愛亞伯拉罕???而且,如果上帝真的愛你,祂不會要求你殺死你最愛的。。。什麼?什麼是你的最愛?我不知道。你知道。上帝知道。你的事業?你的學業?你的產業?你的婚姻,股票,成就,面子,兒子,女兒。。。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就是那一個你求上帝什麼都可以拿去、只有那一個不能拿去的東西——不論那東西是人、是事、還是物?假使你認為上帝不會、也不可以拿走你最愛的那個東西,我會說:朋友,你或許信錯上帝了!畢竟,上帝兒子要求我們捨去一切,甚至包括自我和自家的人(太10:23;16:24;路9:23;14:26)。你我要能夠捨去那個東西,像亞伯拉罕獻祭以撒,你我就需要亞伯拉罕的信心。這就是為什麼亞伯拉罕不能只是神話裡面的傳奇人物: 我們一路講創世記,至少應該對亞伯拉罕有一些基本的具體認識:他有血有肉有靈魂有真實d軟弱。
他的信心是神蹟卻不是神話,是上帝耐心親手打造、卻不是一天成就的奇蹟。上帝起初呼召亞伯蘭他75歲(12:4)。他100歲生以撒(17:17)。創世記22章亞記載以撒出生多年之後的事,亞伯拉罕這時115歲?上帝使用40年塑造亞伯拉罕的信心。上帝耐心等待四十年才給亞伯拉罕這個終極試驗。或許這就是為什麼亞伯拉罕必須等待,等待信心成熟。在40年之後,亞伯拉罕的信心,就如後來雅各說,經過試驗、就生忍耐。。。忍耐也成功。。。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1:2-5)。或,用保羅的話:亞伯拉罕一生經歷的患難叫他生忍耐,他的忍耐叫他生老練。他的老練叫他生盼望。
他的盼望沒有叫他羞恥 (羅 5:3-5)。或,按照彼得的說法:現在,有火一般的考驗臨到他,他不再覺得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彼前 4:12)——或許這就為什麼亞伯拉罕似乎異常的淡定。經文說: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有誰不想聽到上帝呼喊自己的名字??但不是每一位基督徒都渴望聽見上帝呼喊自己的名字。不見得每一個基督徒會回應:我在這裡(創3:8ff),因為,我們不想被上帝點名,恐怕上帝也會對我們提出無理的要求。你知道,亞伯拉罕他並非總是那麼有信心地回答:我在這裡!他寧願說謊、犧牲妻子以保存自己性命(創12;20)。
他聽從妻子撒萊的話娶了侍女夏甲生了以實瑪利、以為幫助上帝成就應許(創16)。他甚至質疑上帝公義和憐憫而與上帝討價還價(18章)。
但是這次他回答:我在這裡。上帝說: 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 22:2) ——有人以為上帝對亞伯拉罕開了一個玩笑,最後一刻才說:開玩笑的啦!你至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荒謬的要求。這要求或許荒謬,但非常的精確。亞伯拉罕事奉一位精準的上帝:你的兒子(那一個兒子?);你獨生的兒子(從他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的那一個);你所愛的(不是你用餅和一袋水打發走的那一個),以撒(不是以實瑪利),就是亞伯拉罕和撒拉從彷彿已死的身體所生的那一個獨生愛子(來11:12)。
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歷下3:1),把他獻為燔祭——不是把他「擺上」。不是把他「獻上」。是把他獻為燔祭,就是燒毀整個祭物的獻祭。就是: 你所愛的。「愛」這個字,在此第一次出現在聖經裡,指的是父親對獨生子的愛。上帝要的,可能就是亞伯拉罕的最愛,也就是他最不樂意捨去的。什麼樣的上帝要求人捨去最愛的東西?祂怎麼可以???——你怎麼回答這個問題,你就怎樣理解創世紀22章:是無理的鬧劇,還是最美好的福音???上帝怎麼能夠奪去我的最愛? 基督徒承認:凡我所有的,都是上帝所賜給我的。但我們口頭承認,心裡不見得相信。
相信: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 (伯1:21) ——表示,我擁有的一切,最終沒有一樣是我的,包括獨生愛子。你要實踐這個信念,你就需要信心。什麼信心?相信賞賜的是好上帝,也相信收取的是同一個好的上帝。。。亞伯拉罕並非不能放手:他沒有與姪子羅得爭奪土地、他沒有將妻子佔為己有、他放走夏甲和以實瑪利。但這不表示他一定能夠捨去他的最愛:他不能捨棄的,就是他的最愛。每個人都有最愛,每個人的最愛都不盡相同。但其實,人只有兩種最愛:要不是上帝,就是其他不是上帝的最愛(不論是你兒子還是妳自己)、定義都是偶像。 亞伯拉罕愛以撒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無可厚非。
但是上帝要知道:誰才是亞伯拉罕的最愛?我們通常說創世記22章是亞伯拉罕信心的試煉。
但是信心這個字眼沒有出現在22章。我會說,這更測試亞伯拉罕的愛心。畢竟,信心生發愛心,最大的信心應該生發最大的愛心,就是全心全意全力愛上帝的那個愛心(加5:6;提前1:5;林前13:13)。但問題仍舊是:上帝怎麼能夠要求父親獻兒子為祭???祂明文禁止不可殺人,也不可獻兒女為祭(那是外邦人做的,卻是耶和華所憎恨、所厭惡的;申 12:31)。而且,以撒不是普通的兒子,是應許之子。如果亞伯拉罕聽從上帝話語殺了以撒,他就等於毀滅上帝的應許。亞伯拉罕面對的問題是:他愛上帝、就遵守上帝的命令(約15:10),還是他更愛上帝的應許?他信上帝,還是上帝的應許?
神學家霍志恆說:亞伯拉罕的一生就是信心學校——這是說,信心之父必須學習信靠上帝。亞伯拉罕曾經是在「大河那邊」拜偶像的異教徒,他曾經與你我一樣死在過犯罪惡中。上帝將他「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書24:2-3)。保羅之後說亞伯拉罕「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羅 4:20)。亞伯拉罕的信心如何得堅固?只有經過試煉。 在每一個試煉中,亞伯拉罕都面對兩個基本選項:我用自己方法行事,還是我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我們知道,亞伯拉罕並非總是做出正確的選擇。「信心之父」不是一天造成的。
上帝必須一次又一次重申祂的應許,亞伯拉罕必須一次再一次地學習順服。創世記22章的亞伯拉罕、有一種上帝可以驗收的成熟信心。這信心是之前每一次的小小順服行動所撘造出來的。這種信心的操練,就是老一輩神學家所謂「信心習性 habit of faith」的建立——不外乎就是學習對上帝說「是的,願你的旨意成就」;也就是一次又一次學習對自己說「不,不是我的意願」(路22:42)。亞伯拉罕必須學的功課是:對上帝說「是」、等於對自己說「不」。
我們也一樣:如果你不先學習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就不可能在大事上也忠心 (路 16:10)——「忠心 πιστὸς」原文與「信心」是同一個字。如果你在小事上習慣對上帝說「不」——不,我沒有意願;不,我沒有時間;不,我有自己的想法;不,我有自己的安排;不,我不想;不,我不要——你也就不太可能在大事上對上帝說「是」!弟兄姊妹,不要輕看每一個小小的順服行動,都在在建立我們的信心習性,好叫我們的信心有所作為,好準備我們到時候可對上帝說「是的,我在這裡」!但若你從來「不在這裡」,上帝也就無從測試你,你就有更大問題:你怎麼知道你是蒙上帝所愛的?
亞伯拉罕的信心有行動:他清早起來,預備了驢,帶著跟他一起的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劈好了燔祭的柴,起身往上帝指示他的地方去了——經文沒有說撒拉對這事有什麼感想。以前我以為亞伯拉罕沒有告訴撒拉。
但是現在我反倒相信撒拉知道,就順服自己的丈夫,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 (彼前3:5-6)。畢竟,撒拉是有信心的女子(來11:11),我們不應該小看她的信心。 他們走了三天。上帝沒有要求亞伯拉罕立即獻以撒為祭,也是一種煎熬。為什麼?因為,加爾文指出,上帝不要亞伯拉罕衝動地順服。上帝給亞伯拉罕時間默想祂的話語(詩1:2)——那三天是測試,給亞伯拉罕時間找藉口,給他機會打退堂鼓:也許他聽錯了?他事先與其他人有約?還是他應該徵求大家的看法?沒有那麼急吧?等孩子長大看他自己有什麼意見?應該尊重孩子的意願?摩西沒有記錄。我們好奇亞伯拉罕和以撒怎麼度過那三天。
父子之間有什麼話可以說?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留在這裡——亞伯拉罕不要僕人跟去,免得他們出手阻止一個「一個神志不清且瘋狂的老人 a delirious and insane old man」殺自己兒子(加爾文)。我和孩子要去那裡敬拜,然後回到你們這裡來——這不是信心喊話,也不是刻意隱瞞,而是亞伯拉罕合理的信仰。
因為上帝應許亞伯拉罕: 1)你的後裔要像天上星星那麼多(15:5)2)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21:12)上帝也明確要求亞伯拉罕:3)你要獻以撒為燔祭(22:2) 按照正常人的邏輯,1+2+3不可能同時成立:若以撒死了,後裔從那裡來?
然而,1+2+3都是上帝明確的應許和命令。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的應許,他也順服上帝的命令。這表示,亞伯拉罕按照上帝話語歸納出合理且必要的結論,就是上帝叫死人復活。新約作者解釋: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 (羅 4:16)他認為上帝甚至能使人從死人中復活,意味著他得回了他的兒子 (來 11:19) 信心之父的邏輯是:如果上帝不能夠叫死人復活,以撒就不可能有天上星星那麼多的後裔,上帝的應許就不成就。
然而,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祭,上帝的應許也必然成就——若這兩件事都要成立,上帝就必須使以撒從死人中復活。亞伯拉罕並非盲目順服。他是按照最合理的信心順服上帝的話語。亞伯拉罕若不信上帝叫死人復活,他也不可能順服上帝。 **************** 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以撒自己背負獻祭的木柴,像多年之後耶穌背自己的十字架(約19:17)。以撒能夠背負柴火,表示他有能力逃走。(像野驢的以實瑪利會逃走,就不能當祭物)。以撒沒有逃走,就像耶穌沒有救自己。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我父啊!」
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他第二次說「我在這裡」。在這裡幹什麼?殺我兒子。以撒說:「看哪,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羔羊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上帝必自己預備燔祭的羔羊。」原文的次序是:「上帝必自己預備燔祭的羔羊,我兒。」
——「我兒」指的是「以撒、我兒子」。或是「燔祭的羔羊、就是我的兒子」。還是「上帝自己的兒子,燔祭的羔羊」(約1:29)? 他們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學者指出,整段經文的字數不多,但作者顯然要讀者留意每一個動作,好似慢動作的畫面:他們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然後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然後把柴擺好,然後捆綁他的兒子以撒,然後放在壇的柴上。你認為,這一共需要多少時間?亞伯拉罕之前築壇(12:7;13:18),但是他從來沒有築過獻自己兒子為祭的壇。他會特別用心?以撒有沒有幫他?他怎麼綑綁他的兒子以撒?
他怎麼把以撒放在壇的柴上?如果以撒不配合,亞伯拉罕就不可能獻祭。 以撒沒有反抗,顯示他是一個有家教的孩子。表示亞伯拉罕愛以撒,但是他沒有溺愛以撒。換句話說,亞伯拉罕沒有將以撒佔為己有。他明白以撒是上帝賜給他的,但以撒終究不是他的。以撒那天順服他父親,絕非出於偶然。亞伯拉罕遵照上帝吩咐教導以撒遵行耶和華的道 (18:19)。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屠殺)他的兒子。 (22:10) 亞伯拉罕伸手拿刀,是上帝用四十年的時間成就的神蹟。四十多年前的亞伯蘭不可能拿起那把刀。但上帝翻轉他的生命,把他變成拿刀殺自己兒子的人。
我們有亞伯拉罕一樣的信心,表示上帝同樣翻轉我們的生命——弟兄姊妹,思考上帝如何正在翻轉你的生命:祂正塑造你我成為像亞伯拉罕那樣的人。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喚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
——重複呼叫名字表達心中迫切。亞伯拉罕第三次說「我在這裡」。這也是耶和華的使者在創世記第三次向人顯現:前兩次向夏甲(16:7;21:17),第三次向亞伯拉罕。使者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留意耶和華的使者用第一人稱「我」說話。 有趣的是,耶和華的使者沒有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相信/順服上帝的人了」。敬畏上帝就是愛上帝: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的上帝向你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一切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耶和華-你的上帝,遵守耶和華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使你得福 (申 10:12-13)——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 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福分(林前2:9)。也就是說,亞伯拉罕那天在最絕望的一刻得到上好的福分:13 亞伯拉罕舉目觀看,看哪,一隻公綿羊兩角纏在灌木叢中。亞伯拉罕就去牽了那隻公綿羊,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主耶穌多年之後說: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他看見了,就快樂 (約8:56)。
祂指的,也許就是那隻纏在灌木叢中的羊——有一隻代替自己的兒子、獻為燔祭的羊,這就是福音,不是嗎? ************** 15 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 16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17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18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順服就必得福,是全然符合聖經的教導:只要我們理解順服是上帝指定得福的手段,不是賺取福分的功勞。
你聽得出來,上帝非常得意自己手中的工作——是祂賜予和塑造亞伯拉罕信心(弗2:10;腓2:13)。亞伯拉罕的順服討上帝喜悅(撒上15:22),上帝指著祂自己的傑作誇口: 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再次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其實,亞伯拉罕那天留下了他的兒子以撒。亞伯拉罕留下兒子,就表示,上帝不能留下自己的兒子、獨生的兒子,所愛的兒子。要不然,從哪裡來獻祭的羔羊? 你不以為,耶和華的使者那天不僅知道亞伯拉罕敬畏上帝,祂還知道有一天,上帝要差遣祂代替亞伯拉罕的兒子。 耶和華的使者那天在山上呼喚:亞伯拉罕!亞伯拉罕!
2000年後,上帝兒子要在另外一座山頭上吶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耶和華的使者那天對亞伯拉罕說:不可在這孩子身上下手!一點也不可傷害他!祂自己2000年後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什麼離棄我?」不會聽到有聲音回覆祂說:不可在這孩子身上下手!一點也不可傷害他! 因為,上帝樂意將祂自己的兒子壓傷、使他受痛苦,以他為贖罪祭(賽53)。。。上帝沒有把祂的兒子,祂獨生的兒子,祂所愛的,留下來不給我們(羅8:32)。為什麼??? 因為祂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 4:10)。 這就回答我們的問題:什麼樣的上帝會要求人獻自己兒子為祭???只有這樣的上帝,可以要求我們獻上最好的,因為祂把自己最好的給了我們。而那試煉之後,亞伯拉罕豈不更加認識上帝?他至少可以體會獻兒子為祭的感受如何 —— 這討上帝喜悅,因為耶和華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 (何 6:6)。認識上帝,弟兄姊妹,就是認識上帝祂如何愛我們!祂賜予我們的救恩,不外乎就是一位父親捨去自己獨生愛子的救恩。 讓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天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