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粧品全面進入GMP時代 7月起近千家製造場所全納管、最高罰500萬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下一代不再經歷我們所經歷的。
食藥署公佈違規罰則。(食藥署提供) 台灣化粧品製造正式邁入全面GMP管理時代。衛福部食藥署宣布,歷經7年推動及5年緩衝期後,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將自7月1日起進入最後一階段,全台近千家各類化粧品製造場所均須符合規範,涵蓋人員、設備、製程、品質管制及文件管理等環節。食藥署表示,若業者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正,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可停業、歇業或廢止登錄。
食藥署表示,化粧品GMP制度是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國際標準ISO 22716建立,希望透過標準化製程與管理,確保產品品質一致與使用安全。為降低產業轉型衝擊,政府採三階段推動,第1階段已自2024年納入防曬、染燙髮、止汗制臭及居家牙齒美白等特定用途化粧品;第2階段自2025年擴及嬰兒用、唇用、眼部用產品及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第3階段則於今年7月起涵蓋其餘一般化粧品製造場所,完成全面納管。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組長遲蘭慧指出,GMP不是單純增加行政程序,而是建立一套完整品質管理機制,要求製造場所從原料進廠、秤量投料、混合製程到充填包裝及成品檢驗,都須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並留下紀錄,做到可追溯、可管理。主管機關也持續提供業者自評工具、文件範例及實地輔導,協助產業逐步完成制度導入。
根據食藥署統計,截至目前已累計辦理111場法規及實務訓練、1003場赴廠輔導與訪視,並已有約450家製造場所完成前兩階段納管。後續將持續偕同地方衛生機關辦理查核及輔導,掌握業者執行情形。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台灣化粧品產業年產值約2000億元,國產品仍有成長空間,因此近年制度改革除了保障消費安全,也希望透過產品登錄、產品資訊檔案(PIF)與GMP管理,讓台灣法規體系與歐盟及東協逐步一致,降低國產品進軍海外市場的制度障礙,提升整體競爭力。
台中市化粧品工業同業公會輔導理事長陳科仰則分享,業界導入GMP過程並不輕鬆,許多工廠須增加品管及文件管理人力、調整製程與設備,投入相當成本,但也因此逐漸取得客戶信任。他指出,近年不少品牌已將是否符合GMP列為合作條件,對業者而言,制度不只是法規要求,更是提升品質與拓展市場的重要門票。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組長 遲蘭慧(左起)、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台中市化粧品工業同業公會輔導理事長陳科仰 ,說明,自7月1日起,化粧品製造場所全面實施GMP。(記者羅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