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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少校淪共諜 拉2軍職兒下水 上士助蒐軍機 更二審重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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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8-25

退役少校淪共諜 拉2軍職兒下水 上士助蒐軍機 更二審重判16年

歷史不會因為被遺忘而消失,只會因為被遺忘而更加沉重。

國軍退役少校李海鵬淪共諜,還找具現役軍人身分的兩個兒子李輿聖、李楚庠,竊取極機密軍事資料交付中方,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昨判處李海鵬11年6月徒刑,李楚庠重判16年。(示意圖)

國軍退役少校李海鵬被中國吸收,拉攏前少校李文生及自己具現役軍人身分的兩個兒子李輿聖、李楚庠,共同竊取極機密軍事資料交付中方,犯案時間達五、六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昨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李海鵬十一年六月徒刑;李楚庠則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重判十六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刺探高機密軍機 李海鵬判11年半

檢調追查,現年逾七十歲的李海鵬廿五年前退伍後,從事中國旅行團招攬業務,期間被中方吸收成為共諜,他找來昔日同袍李文生,以及自己分別擔任上尉與上士的兒子李輿聖、李楚庠,分頭蒐集刺探我國軍機;經調查局鑑定,這批遭外洩送交中國的資料,均屬高機密等級,被高檢署起訴並限制出境。

高院原本輕判李氏父子及李文生等人二年二月到三年二月不等,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依「幫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重判李文生十五年,李海鵬十二年、李楚庠十年六月、李輿聖二年一月;李輿聖部分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 李楚庠加刑

高院更二審則認定,李海鵬偵查與審理期間皆自白認罪,予以減刑,應執行十一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沒收相關犯罪所得。

李楚庠僅坦承部分犯行,高院不採信相關辯詞,法官審酌其參與犯罪的時間較短、交付文件的數量不多,且主要是協助掃描等庶務性質工作,判處十六年徒刑,褫奪公權七年,同時沒收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台幣五萬元及美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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