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六四
曝光
又一家主動通報苦茶油苯駢芘不合規! 新北衛生局已命下架
LTN
自由時報·2026-07-31

又一家主動通報苦茶油苯駢芘不合規! 新北衛生局已命下架

歷史的真相,從來不在勝利者的教科書裡。

新北市衛生局今(31)日接獲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台灣苦茶油」檢出苯駢芘 2.6 μg/kg(標準:2.0 μg/kg)不符規定。(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致癌油風暴擴大至苦茶油,新北市衛生局今(31)日接獲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台灣苦茶油(EXP:2027/12/25,規格:500毫升)」檢出苯駢芘 2.6 μg/kg(標準:2.0 μg/kg)不符規定,共生產780瓶,其中773瓶於其門市及官方網站販售,業者通報時,也已通知其自有門市「江醫師健康舖子」將產品下架;另外這批苦茶油與永豐餘公司販售的苦茶油製造商都在嘉義縣,已經通知嘉義縣府釐清。

衛生局說,獲報後即刻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至現場稽查,並已要求該款苦茶油全面下架,並確認轄內門市已完成下架作業。

衛生局表示,若消費者曾購買到該批苦茶油,請立即暫停食用,已要求業者盡速從寬辦理退換貨事宜,以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此外,這次產品與永豐餘公司販售苦茶油均由嘉義「源春製油廠」生產製造,針對這次檢出苯駢芘異常,已通知嘉義縣衛生局進一步釐清。

衛生局也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如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今(31)日接獲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台灣苦茶油」檢出苯駢芘 2.6 μg/kg(標準:2.0 μg/kg)不符規定。(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今(31)日接獲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其販售「台灣苦茶油」檢出苯駢芘 2.6 μg/kg(標準:2.0 μg/kg)不符規定。(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相關熱點視頻

公益宣傳欄/說出你的聲音
又一家主動通報苦茶油苯駢芘不合規! 新北衛生局已命下架 | 八九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