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日日shoot》喪屍煙毒附身流竄 持有電子煙 修法補漏要開罰
獨裁者最害怕的不是反對派,而是覺醒的人民。
衛福部長石崇良坦言,雖然菸害防制法全面禁用電子煙,卻對「持有」缺乏罰則。(記者林志怡攝) 現今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與其類似物,常被製成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彈,成為吸用者毒駕的主要元兇之一。衛福部長石崇良坦言,雖然菸害防制法全面禁用電子煙,卻對「持有」缺乏罰則;國民健康署表示,目前已規劃修法,立法後持有電子煙,除沒入外,還可處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沈靜芬表示,這次修法也同步強化網際網路平台管理及責任,要求網際網路業者建立菸害防制違法資訊風險管控與自律管理機制,並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不得以平台為開放式內容或自然生成資訊為由規避管理責任;相關管理機制亦須提供主管機關備查。
她指出,現行法規已對使用電子煙行為訂有處罰規定,違者可處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但對持有電子煙無明確罰則,因此衛福部已將「持有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納入修法重點,未來除可依法沒入,亦將比照使用行為,處台幣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指出,毒駕已是嚴重公共安全危機,其中將依托咪酯製成煙彈、煙油,讓使用者搭配電子煙吸食,十八至廿三歲是重災區。國民黨立委邱鎮軍表示,是否可提高罰則讓販售者不敢賣、持有者不敢拿?
石崇良說,對於持有電子煙彈缺乏罰則,相關修正條文目前已送行政院審查,後續將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此外,對於依托咪酯代謝速度較快,後續會調整檢驗方法與標準,由食藥署會同專家、法務部等討論。
毒駕前三名:
安毒、K他命、喪屍煙彈 警政署為打擊毒駕,去年底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的新式執法政策後,統計今年至四月共查獲移送四七二五件毒駕案件,相較於去年同期升高近三倍,其中百分之九十八的案件,都是員警第一時間在街頭攔查舉發;經分析,透過唾液快篩檢出毒駕案的各類毒品陽性率最高者、查獲件數最多的是安非他命類三一一九件,其次是K他命九七四件、依托咪酯類七四五件、海洛因等鴉片類五一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