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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6-23收中共資金助選造勢二審仍判2年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高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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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真實之中。
—— 哈維爾
周克琦今上午到庭聽判,宣判後面對媒體高喊「違法判例」、「違法違憲」。(記者楊心慧攝) 身兼「共和黨」及「第三勢力三三三政黨聯盟」主席的周克琦,被控2022年透過台北市莆仙同鄉會常務理事潘進東、理事朱俊源,收受中國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3.4萬元)「動員走路工」到「世界民主運動大會」場外抗議,為其選舉造勢。台北地院依反滲透法判周克琦2年徒刑,潘進東1年6月、朱俊源1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周克琦去年7月拘提到案發監執行。周今上午有到庭聽判,結束宣判後,面對媒體,他高喊違法判例、違法違憲;至於是否聲請釋憲,表示大法官應要釋憲,此案違法違憲。
北檢查出,台北市莆仙同鄉會常務理事潘進東受中國涉台單位指示,與朱俊源在台從事統戰活動,並於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協助共和黨候選人造勢。
同年世界民主運動大會在台北舉行時,潘進東、周克琦向中方申請活動經費,獲核撥人民幣5萬元,動員65名走路工到會場外抗議。
活動結束後,3人回報成果並收取中方資金,其中周克琦分得新台幣4萬5000元、潘進東分得新台幣17萬5000元。北檢2023年8月依反滲透法起訴3人,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北院認定,周克琦、潘進東、朱俊源明知中國為我國境外敵對勢力,仍接受中方指示及資助,動員走路工參與造勢與抗議活動,藉合法外觀包裝滲透行為,破壞選舉公正及民主憲政秩序,且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分別判處1年至2年徒刑。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