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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上路   中區17名參審員今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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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8-03

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上路 中區17名參審員今宣誓

公民的尊嚴,不能寄望於統治者的施捨。

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法庭與傳統法庭並不相同,法庭改採協商式圓桌取代傳統權威式法檯。(台中地院提供) 精神衛生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專家參審制度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路施行,精神醫療人權保障邁入新里程。台中地院受司法院指定辦理「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今天舉行「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中區宣誓典禮」,由台中地院院長王漢章親自監誓,司法院遴定的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共17名出席進行宣誓。

王漢章院長表示,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具有三項特色,第一是擴大採取「法官保留」原則,同步導入「專家參審」制度,將有關嚴重病人強制住院相關事件、停止緊急安置及停止強制社區治療事件等涉及嚴重病人人身自由事件,採取法官保留原則,由法院審理裁定,並導入專家參審制度,由參審員與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參與裁定。

再來是司法、醫療與人權共同守護嚴重病人人權,專家參審制度是由職業法官、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各1人組成合議庭,採協商式審理。由法官提供法律判斷,由精神科醫師提供診斷、治療、疾病歷程、風險評估及臨床等專業意見;由病權代表提供自主、復元、社區支持、反歧視及病人真實生活處境的觀點。

第三項特色則是法庭空間的改變,審理程序的優化,在法庭空間設計上,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法庭與傳統法庭並不相同,法庭改採協商式圓桌取代傳統權威式法檯。審理流程上,從醫療端提出聲請、透過電子卷證查閱與傳送資料,到法院審理,建立一套跨越司法與醫療體系的數位優化流程。

今天宣誓儀式中,參審員承諾將秉持獨立精神,依法公平、公正、誠實、客觀執行職務,期許經由司法與醫療的協力合作,更完善保障嚴重病人的人性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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