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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5-31自由日日Shoot》驗出毒品不算證據 法界︰無異鼓勵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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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忌之地說出禁忌之事,這就是勇氣。
江男毒駕送瓦斯,被無保請回,檢將提抗告。(民眾提供)
累犯不算反覆實施? 撞他車仍屬安全駕駛?
去年才毒駕被捕,且有開車過失致死等前科的彰化縣江姓瓦斯送貨員,涉嫌毒駕自撞路旁轎車肇事,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卻被彰化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法界人士質疑,檢方提供給院方的是「實打實」證據,如果連這樣都無法說服法官同意羈押,無異於政府向吸毒者宣布,「你們都可以開車上路」,民眾恐會解讀為「無異於鼓勵毒駕」。
針對法官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昨表示,該案的羈押理由,是根據江男的供述、小貨車內扣案電子煙、快篩呈現江男有施用毒品的陽性反應等證據,江男又以開車運送瓦斯桶為業,他近年又反覆施用毒品,並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紀錄,去年還有毒駕前科,這次又涉犯毒駕,極可能構成毒駕累犯,江男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這是聲請預防性羈押的主因。
一名法界人士強調,檢方不至於「只要攔查毒駕就通通押起來」,江男的職業是瓦斯送貨員,每天送瓦斯,有「反覆實施毒駕」之虞,另外,他又自撞路邊轎車,唾液檢驗確有毒品反應,去年也有毒駕紀錄,過去更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紀錄,「這都是實打實的證據」卻被認定不足以認定不能安全駕駛,檢察官綜合評估就是「為避免危害他人,有必要羈押」,卻遇到「超佛心」法官。
法界人士強調,法官無保請回的理由是「罪證不足」,如果連上述證據,都無法說服法官同意羈押,彷彿在告訴檢警,「你們可以回家洗洗睡了」,也無異是告訴施用毒品的人,「你們都可以上路了」,民眾恐會解讀為政府縱容毒駕、無異變相鼓勵毒駕,降低對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