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資借名登記購地擬罰2500萬、撤銷登記 陸委會:防堵國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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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5)日審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出席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訪問。(記者叢昌瑾攝)
為防範中資藉由人頭在台灣購地,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等人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中資、中國人以「借名登記」方式購買台灣的不動產,可以撤銷或廢止登記,最高開罰2500萬元。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日表示,此修正草案明定此類規避行為屬禁止規定,並賦予主管機關塗銷登記、限期回復原狀的法律權限,屬防堵國安漏洞的必要作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告;現行兩岸條例第69條規定,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
伍麗華提案說明提到,對於違反69條的情形,並無相對應的對應處罰條文。草案新增罰則,明定違反第69條第1項,可處12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命其停止不動產利用行為並回復原狀,必要時得通知登記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針對伍麗華等18位立委分別擬具兩岸條例第69條、第93條之4等條文修正草案。邱垂正在立法院指出,現行法制對於中資取得不動產物權欠缺實質裁罰機制。另依「土地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該條所列的各款特定類別土地,一律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邱垂正進一步說,然而檢視現行條文,對於違反上述規定或以迂迴手段取得不動產的行為,尚缺乏直接且具威嚇力之裁罰機制,有必要強化實務管制層面的法律工具。
「防範中國資金藉由借名登記規避審查,杜絕國家安全漏洞!」邱垂正說,鑑於近年中國資金於國際間,頻繁透過在地人購置戰略性土地,已引發相關國家對於國家安全與地緣政治風險的高度關注。
邱垂正強調,台灣面臨高度滲透威脅,為避免對岸資金透過「借名登記」等手段規避主管機關審查,對我國不動產市場及國家安全戰略防禦造成漏洞,本次修正草案明定此類規避行為屬禁止規定,並賦予主管機關塗銷登記、限期回復原狀的法律權限,屬防堵國安漏洞之必要作為。
邱垂正指出,健全不動產市場秩序,強化國家安全戰略防護。本修正草案旨在杜絕中國人民以「借名登記」方式取得、設定負擔或承租土地法第17條第1項所列特定土地,其立法意旨及核心精神,與政府當前推動之「國家安全戰略防護」及「健全不動產市場秩序」等政策相符。
邱垂正表示,本修正草案可防堵中資迂迴干擾我房地產市場,並明確罰則,以強化法律完整性及威嚇力,陸委會尊重委員會修法提案。該會將與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合作,積極配合委員會的審議作業,期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完備我國家安全防護及不動產市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