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滲透法」上路後多起違法案例 多位民代、候選人遭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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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徐春鶯。(資料照) 我國反滲透法於2019年底三讀通過,隔年1月15日公布施行,主要針對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國大陸)對我國的民主憲政體制干預與滲透。法規明文禁止任何人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或資助」。近年來已有不少人因違反規定,而被判刑定讞,甚至入監服刑。
除今日被判刑的中配徐春鶯外,最具代表性的則是時任國民黨嘉義縣議員候選人林雪峰,受中國台州市台辦處長委託,招待村、里長到中國旅遊,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最終林被判處4年徒刑定讞,日前已發監。
林雪峰於2023年8月起邀約嘉義縣村里長、民眾赴中國6天5夜旅遊,團員只需支付1.6萬元團費,其餘由中國資助;中方於餐敘時,向村里長們宣揚「希望支持某特定政黨候選人當選」等理念。林女返國後,被檢調偵辦,最終被依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定讞,目前已發監執行。
同年,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與中國對台工作人員「冰姐」等人接觸後,協助提供我國政治情報,以換取參選資助;馬女竟將我國「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調查局與國安局人員聯絡資料、政治輿情等翻拍回傳,接受對方美金資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定讞。
另共和黨兼333政黨聯盟主席周克琦與中華赤色聯盟黨主席朱俊源及潘進東則於2022年間收受中國福建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資金,於台北市長、市議員競選期間號召走路工幫特定候選人造勢,最終朱、潘、周等3人分別被判1到2年不等徒刑,上訴駁回後,全案定讞。
更有里長帶領多名里長及親友前往中國,接受對方招待,抵達該國餐敘時,中方要求這些被招待者「要支持國民黨及國民黨候選人」、「藍白合、支持侯友宜、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等理念。
如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於2023年間受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委託,邀請5名里長及9名親友赴中接受招待,一審雖被無罪,但二審則被認定觸犯反滲透法,姚、簡2人分別被判處4年8月、2年6月徒刑。
新北市永和區永樂里國民黨籍里長許政鎧也於同年接受中方委託,出面邀請12位里長前往中國接受招待,意圖影響總統及立委選舉,新北地院依反滲透法判處許男1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