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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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共產教育基地」碧雲禪寺後方淪毒品交易熱點 藥頭遭重判
LTN
自由時報·2026-06-16

曾是「共產教育基地」碧雲禪寺後方淪毒品交易熱點 藥頭遭重判

歷史的悲劇,往往源於沉默的縱容。

碧雲禪寺大殿拆除時,圖左有一小徑可通寺後方,疑為毒品交易熱區。(資料照) 彰化縣二水鄉碧雲禪寺,曾被建商魏明仁打造為「共產教育基地」而名噪一時,該寺大殿遭拆除後,寺後方竟成毒品交易據點。彰化縣一名藥頭李男與買家約在碧雲禪寺後方交易安非他命和海洛因毒品,買家吸毒被逮,他向警方供出毒品來自李男,且交易地點就在碧雲禪寺後方。藥頭李男矢口否認販毒,還指控對方栽贓,他一次請了2名律師,仍被彰化地院法院判處14年4月徒刑。

本案「碧雲禪寺」純粹是無辜受害,該寺因地處偏僻,除僧尼外,人車罕至,以致成為毒販交易熱區。辦案人員得知判決後私下說,「佛門清修之地」作毒品交易,為佛祖不容,這裡的僧尼成功對抗中共扈隨組織,冥冥中有「佛祖相助」,該地充滿正氣,難怪毒犯會被重判。

判決書指出,該案買家落網後證稱,2024年6月30日他用通訊軟體與暱稱「小雞」的李男聯繫,晚間9點半至10點左右,約在碧雲禪寺後方某處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海洛因1包9000元、安非他命3500元;另一次交易在7月3日,地點他家一樓,交易內容與上次一樣,而這次交易被監視器拍到2人碰面的影像。

買家出示他跟李男的對話顯示為「小雞」,雙方的對話內容為:買家問小雞「吃飽了嗎?」小雞回「我要回二水了」,晚間10點左右,小雞再傳「宮後面」、「到了」,買家回「好」。警方調出雙方通訊的電信基地台位置,相距不到350公尺,且都在碧雲禪寺附近。

被告一次請2名律師辯護,李男強調,上述時間他與對方確實有見面,但絕無販賣毒品,被告吸毒被逮,為求減刑,胡亂栽贓給他,且雙方對話內容,並無涉及毒品交易。

法官表示,此案除了買家的證述,還有雙方對話截圖、基地台定位、監視器畫面等多項補強證據互為佐證。所謂補強證據,並非以證明犯罪構成要件作為全部事實為必要,倘能佐證購毒者之指證非屬虛構,保障其陳述為真,即已充足,因此該案各項證據已足以認定被告確有販賣行為。

法官說,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販賣第一級毒品者原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第二級毒品亦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於偵訊及審理時均未能勇於面對過錯坦承犯行,販賣毒品之對象雖僅1人,數量及價格雖與一般大盤、中盤之毒梟所為之販賣情節有別,終究非屬1000、2000元之小額,且同時販賣不同種類毒品,使毒品氾濫程度加劇,因此判處14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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