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民族團結法對台影響 學者:帶有恐嚇性質的情書
燭光的意義,不在於照亮多遠,而在於它沒有熄滅。
東海大學陸研中心今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兩岸交流的影響」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分析該法對兩岸、全球華人的影響。(記者田裕華攝)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實施,學者今日示警,對台灣而言,該法可說是「帶有恐嚇性質的情書」,這是以民族為外衣,要來強制促統的法律,中國共產黨更會藉此打擊海外反共人士。
東海大學陸研中心今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兩岸交流的影響」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分析該法對兩岸、全球華人的影響。
暨南大學東南亞學系教授兼系主任張春炎批評,這是什麼黑色幽默,「這部法律跟我們認知的法律截然不同」,對台灣而言,該法可說是「帶有恐嚇性質的情書」,這是以民族為外衣,要來強制促統的法律。這部法律概念有高度不確定性,最危險之處不只將台灣人納入管轄,而是企圖改變民主世界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意圖製造寒蟬效應。這部法律是要降低多元性,未來類似矢板明夫被攻擊案件,可能還會進一步升級,威權者要讓你感到害怕。
張春炎批評,以後在中國駐點的台灣媒體記者撰寫新聞,台灣學者、民間組織赴中交流等等,都會受到這部法律的影響。「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用團結取代自由,用共同體壓制國人,用法律包裝統戰,以民族之名推進統一,我們應該要強化韌性,面對這個「恐嚇的情書」,希望國家用法律、憲法賦予我們的自由民主精神來保護人權。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譚偉恩表示,該法最厲害的是建立在「效果管轄原則」,亦即把「民族團結」設定為法律保護標的,只要中共認為是有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只要是習近平看不慣的,就可以啟動所謂「法律保護」,「不管你是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也將衝擊民主國家的反共人士」。
譚偉恩指出,這部法律效果不在於執行,而在於寒蟬效應,海外秘密警察要在國外執法是有困難性的,這部法律主要是讓反共人士擔心走在路上會不會被消失。至於在中國內部,這部法律是要讓中國境內完全沒有異音,可說是「零容忍」,更不准有任何人反習。
東海大學陸研中心主任林子立認為,在法律規定如此模糊情形下,中國海外秘密警察要的是業績,可以大量用這部法律創造績效,從原本監視中國境內人民,變成是監視全球海外反共人士。
美國聖湯瑪斯大學政治系講座教授葉耀元分析,中國不是法治國家,而是人治國家,又想透過法律包裝成法治國家,所以它制定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法律概念相當模糊,以利它遂行人治。模糊的法律對中共越有利,可以成為打擊異己的工具,全球人民都會因為不確定扼殺了言論自由。
美國南阿拉巴馬大學犯罪學與政治學系助理教授吳冠昇則說,美國對於跨境鎮壓是採取零容忍的,但台灣很難做到零容忍,因為台灣立法院對於「中國是不是威脅」,一直以來都有分歧。台灣一年300多萬人去中國,失聯、被限制人身自由有300多例,這部惡法上路後,的確會增加台灣民眾赴中風險。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劉明浩指出,該法總則第一章第一條明定要塑造中華民族共同體,從法規來看,中國已漸漸從社會主義,走向民族主義和國族主義,中共想在下一階段建立國族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