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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10-27台共產黨主席林德旺被控收中共資助滲透台10年 二審維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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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需要遺忘來癒合傷口,我們需要真相來癒合靈魂。
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右)涉受中共指示,參選台南市議員。(資料照) 前國民黨中央委員、現任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被控接受中共資助財物及指示參選台南市議員,或推派副主席鄭建炘參選台北市議員,及找男子余聲洪進口中國製新冠肺炎試劑等方式企圖影響我國選舉,滲透長達10年,台北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等罪起訴林、鄭及余三人,一審台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判林等三人均無罪。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檢方調查,林接受國台辦副處長胡春光等人派遣進行統戰,2018年林受雲南省台辦指示參選台南市議員,2022年林資助鄭1萬美元,指示其參選台北市議員。
林還擔任由山東省政府控制的「政報傳媒網」台灣中心總顧問,又接受中共贈送的五星旗,用於32次陳情抗議或選舉活動,還包括前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率團訪台之用,藉此爭取他代理茅台酒、辦理中共人士來台參訪。
另外,林還指示余聲洪,提供至少47名黨員及親友作為收貨人頭,從廈門輸入新冠肺炎抗原檢驗試劑,3人計畫發放給具投票權民眾,宣傳政黨及協助鄭選舉。北檢認定林、鄭、余分別涉犯反滲透法、選罷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起訴三人,並建請對林、鄭從重量刑。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林、鄭至外交部、總統官邸前或民進黨中央黨部等地進行陳抗及舉競選旗幟、五星旗等造勢活動時,鄭尚未經公告發布為市議員候選人,林、鄭均未違反選罷法或反滲透法等規定。
針對進口抗原試劑部分,北院認定,因符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林、鄭、余無法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處罰;至於發送抗原試劑部分,無法認定與選舉有關,不構成預備行賄罪,因此判決3人均無罪。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