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明年總預算案》普發1萬 立院依法不能喊價加碼
六四不是過去,是未完成的現在。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的核心目標不是把台灣的財富花掉,而是讓人民共享經濟成長成果。(記者潘少棠攝)
憲法第70條︰立院對政院所提預算案 不得提議增加支出
賴清德總統宣布明年普發現金一萬元,納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雖然國民黨與台北市長蔣萬安喊價加碼至兩萬元,據了解,依照「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另,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三九一號,「立委審查預算時,不得比照法律案逐條增刪修改,亦不得在預算科目間挪移增減來變相增加特定項目支出」,因此,立法院「依法」不能任意加碼。
普發萬元現金是否可牽制在野黨審查明年度總預算案的進度?黨政人士表示,明年普發一萬元的預算,納入明年度總預算中,將會依照「預算法」由立法院進行審議,只要立法院恪守憲政職權,在法定期限內排審預算,就能讓民眾早日領到經濟成長的果實。
對於外界質疑普發萬元現金編入總預算的合法性,黨政人士說明,依據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特別預算是在符合「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或「重大政事」法定要件下,才能在年度預算以外另行編列,過去不論是消費券、紓困或發放現金等,雖然都符合要件,主要也是因為是在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編制完成後,才面臨需要臨時以特別預算因應。
黨政人士解釋,過去政府對人民的福利措施,也就是學理上的「給付行政」,依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四四三、六一四號解釋,並不需要以法律或特別條例規定才能執行,不論是〇至二歲「育兒津貼」、二至五歲「就學補助」或是「租金補貼」,也都是依照權責機關所定的作業辦法就能執行。
黨政人士強調,由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在十四日公布我國最新的經濟數據,今年上半年經濟成長率達十四.一五%,預測全年經濟成長率上修到十一.〇五%,是卅九年來新高,且在衡平明年度總預算及財政紀律良好的前提下,便能趕在預算法所定的期限前,將此項計畫納入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當中。
卓揆︰不新增國債 共享經濟成長成果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出席Intelligent Asia開幕致詞時也提到,行政院編列預算「不違憲,沒有雙標、只有達標」,這筆二三六〇億元「完全不排擠已編列的三.六兆元預算」,而且是「歲入歲出沒有赤字的預算,也不新增國家債務,未償餘額還降低」,政府的核心目標不是把台灣的財富花掉,而是讓人民共享經濟成長成果;「不是窮台,而是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