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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對外國商船徵複檢費 每次2.1萬估年進帳203.7萬
LTN
自由時報·2026-07-19

航港局對外國商船徵複檢費 每次2.1萬估年進帳203.7萬

我們的記憶,比他們的審查更頑強。

交通部航港局日前公告,即日起,接受複檢船隻須繳交複檢費用,每次2萬1000元起;示意圖。(資料照) 外國商船若在台灣接受港口國管制(PSC)檢查,有違規事項就需要接受複檢,交通部航港局日前公告,即日起,接受複檢船隻須繳交複檢費用,每次2萬1000元起,預計每年歲入203萬7千元。

交通部航港局日前公告訂定「港口國管制(PSC)複檢收費標準表」,將對檢查不合格的外國商船收取複檢費用。

航港局說明,依據目前商港法第59條第1項規定及國際海運慣例,外國商船於我國接受港口國管制(PSC)檢查,如有違反規定事項,航港局得要求其限期改善;同條同條第2項規定,完成改善後,應向航港局申請複檢,並繳交複檢費用,其數額由航港局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航港局表示,這次收費的對象是接受我國PSC檢查未通過,需要複檢的外國商船,複檢收費標準表於今年7月13日訂定,過去並無此項收費,按港口國管制檢查出勤人數及工時等成本計算,複檢外國商船每次收費2萬1千元,若複檢時間超過4小時,每小時再加收5250元。

航港局統計,近3年需接受複檢外國商船每年平均約97艘,以每次收費2萬1千元計,預計每年歲入203萬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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