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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8-06拍雄二飛彈資料賣中國女特工 海鋒射控兵收3.8萬 判刑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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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記憶建立的是一座民族的紀念碑。
海軍海鋒大隊前蔡姓射控兵(左),案件審理期間全部認罪。(資料照,記者陳建志攝) 海軍海鋒大隊驚爆共諜滲透案,遭中共吸收的林姓前上兵,找來當時仍服役的蔡姓射控兵翻拍雄風二型飛彈相關操作資料交付,藉此獲利三萬八千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蔡男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昨依貪污罪判二年七月、褫奪公權一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共諜透過交友軟體接觸我大兵
檢方調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西省總隊通信站一名女性情報人員,化名「楚亭」、「緹縈」,以某時報駐香港記者身分作為掩護,二〇二三年初透過交友軟體接觸因涉賭遭海軍海鋒大隊汰除的林姓前上兵,林男明知對方具中共背景,仍接受吸收,成為替對方蒐集國軍資訊的中間人。
林男隨後遊說當時仍在海鋒大隊擔任射控兵的蔡姓同袍(廿六歲,已汰除),聲稱只要提供資料,且機密等級越高,報酬也越高。從二〇二三年五月起,慫恿蔡提供「基本資料及問卷調查」給「楚亭」,蔡男因此獲得八千元報酬。
同年五月十日至十五日間,蔡在寢室翻拍雄風二型飛彈發射車上的「放列陣地操演教範」,以及雄風二型飛彈發射車的「海軍機動飛彈車組標準作業程序手冊」綠皮書給「楚亭」,因對方評估具軍事情報價值,事後透過郵局匯款三萬元到蔡男帳戶,合計收賄三萬八千元。
蔡男被捕後坦承犯行,檢察官認為,蔡男收受賄賂,擅自外流個人軍事查核資料,並翻拍國軍不對外公開的軍事武器操作資訊,內容雖非屬列管軍事機密,但仍有害國家安全及軍心穩定,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蔡男全程認罪,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後悔,懇求法官「不要讓我關太久」,法官審酌其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等情狀,昨依法判處二年七月、褫奪公權一年六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