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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6-25照顧津貼、育嬰留停爭議多 就保法初審取消65歲投保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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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5日開會,繼續審查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長洪申翰列席。(記者方賓照攝)
台灣社會少子女化、高齡化現象嚴峻,行政院日前配合總統府拋出人口新對策,推動修訂多項育兒新制,並在昨、今兩日排審攸關育兒勞工權益的性工法、就保法兩關鍵法案;然「就保法」因育兒留職停薪請領條件、是否增訂親職假等爭議,朝野經初審後僅同意取消65歲就業投保限制,並提高提早再就業獎勵,其餘條文保留擇日再審。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25)日繼續審查「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就保法部分,除草案第三、第四條修正監管機關及行政救濟規範,攸關老年就業權益的草案第五條,確定取消65歲加保年齡上限,但維持領取老年津貼者不得參與就業保險之規定;此外,九之一條規範就業保險投保金額、費率與勞保脫鉤,另定「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處理,第十二條則規範就促經費增至二成,同時附帶決議加強原住民就業培訓、AI技能訓練等。
針對失業期間提早再就職者,第十八條修正條文則將提早就業津貼,從原先剩餘失業給付金額之五成提升至六成,鼓勵加速重返職場。
不過,在委員會保留的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之二及第十九條之三中,朝野針對「育兒留職停薪」請領條件的育兒子女歲數是否放寬至6歲以上、津貼是否提升至8成且雙親領滿半年可否再加領3個月並無共識,且對於法規鼓勵男性共同參與育兒尚無具體定案,裁定保留。
此外,藍委王育敏、陳菁徽等人主張因應高齡化社會增訂「照顧津貼」、白團亦提出「親職假津貼」,落實照顧不離職願景;但勞動部長洪申翰提醒,就保法屬社會保險而非社會福利,核心在於「薪資替代」,並質疑若該經費用於家戶申請看護,恐有違社會安全原則,建議由衛福部社福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