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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6-25愛爾麗偷拍案 常如山求刑14年 檢斥態度惡劣 毀滅性打擊大眾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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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微小的個體,對抗龐大的遺忘機器。
愛爾麗連鎖醫美偷拍案,新北地檢署昨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中)、總經理劉貞華、常的特助張元齡(右)、設備商謝金亨(左)、會計蔡怡貞,對常求刑14年、劉13年、張12年、謝及蔡各9年。(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爾麗連鎖醫美偷拍案,經調查被害者高達九十九人,含四名未成年者,昨依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及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違反個資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拍攝兒少性影像等合計一六四罪,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常的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會計蔡怡貞,對常求刑十四年、劉十三年、張十二年、謝及蔡各九年;另謝的妻子、兒子二人,因陪同滅證也被起訴。
自稱良心企業 竟集體監控偷拍
案發後從北到南滅證 毫無悔意
檢方認為,常、劉自詡為台灣連鎖醫美龍頭、自稱「安心醫美」良心企業,竟無視廣大消費者絕對信賴,假「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之名,行集體監控偷拍之實,其等明知診療室是極度私密空間,竟裝設狀似偵煙器的偽裝型針孔攝影機偷拍消費者,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除踐踏醫療、美容專業倫理,更對大眾的基本信任造成毀滅性打擊;此外,常等人於案發後指示謝男馬不停蹄、從北到南拆除監視器及主機滅證,又互相推諉卸責,毫無悔意、態度惡劣,須予嚴懲。
檢警追查,常、劉等人涉自二〇一九年至去年十二月間,於台北松江、忠孝店、新北永和、新莊、板橋、林口店及台中崇德共七家分店診間角落,裝針孔偷拍消費者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位。今年五月一日,一名女顧客到板橋店進行療程時發現揭發,檢警發動數波行動將常、張、謝聲押獲准,預計今移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