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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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30 XZGen 03:20-04:16「我不知道我弟弟在哪裡」
Internet Archive · opensource_audio·2025-11-30·Timothy Kao 高阿丹

251130 XZGen 03:20-04:16「我不知道我弟弟在哪裡」

新莊改革宗福音教會, 主日講道, 創世記, Genesis, Sermon, 高阿丹, Timothy Kaoopensource_audioarchive.orgaudio

公民意識的覺醒,是民主的種子。

251130 XZGen 03:20-04:16「我不知道我弟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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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講道從創世紀第三章最後五節經文開始:那人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這句話是在亞當知道自己必定死之後說的。上帝賜給亞當測試命令: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只是知道善惡之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 (創 2:16-17) 亞當沒有遵從這個,說實在,並不難服從的命令。如果你不知道結局,你會說亞當幾乎不可能違背這條誡命。

然而結局是:園中所有樹包括生命樹的果子、亞當沒有按照上帝的心意隨意吃,反而隨從他妻子的意思吃了唯一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罪的無可理喻性在此就顯明出來了。 亞當夏娃吃那果子,即刻親身經歷善惡、馬上明白悖逆上帝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有什麼樣的後果:(他們)知道自己赤身露體,就編織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做成裙子。。。(他們)聽見耶和華上帝在園中來回行走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亞當對上帝說:我聽到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就藏了起來 (3:7-8, 10) 。

換句話說,亞當吃下知道善惡樹果子的那一日,不,甚至那一刻,他就經歷死亡——他不需要讀書、不需要有人告訴他、就知道自己與上帝隔絕。這是他伸手拿來、吃入口中的知識。他當下就經歷真實、屬靈的死亡。我們這些出生就死在過犯罪惡中、習慣犯罪的人,很難想像對按照上帝形象被造、全然甚好的亞當來說,這是多麼決定性的災變。我好奇亞當吃下果子的那一刻,馬上就後悔? 上帝之後告訴亞當他還必要經歷肉身的死亡,就是靈魂與肉體分離:你本是塵土,仍要歸回塵土(3:19)。死亡從來不是歸於無有的一了百了。反而,死亡的本質是分離、隔絕、離棄。

而且,你知道,死亡總是有已然和未然的層面:你已經死了、你還要再死。靈魂和肉體的分離是暫時的(約5:28-29),那真正令人恐懼的是:肉體靈魂被上帝離棄——這正是亞當吃果子的那一刻就開始體驗的,也是末後的亞當多年後在十字架上徹底經歷的。這是說:亞當在伊甸園就已經預嚐耶穌在客西馬尼所品嚐的死味。摩西的用詞很精簡,或許亞當那天也驚恐起來、幾乎要死(可14:33)。

然而上帝不僅告訴亞當夏娃犯罪的工價、也宣告罪得赦免的福音,就是3章15節的原始福音: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現代人聽不到這個福音,但是亞當聽到了:這就是為何雖然他明白自己必定死,仍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夏娃」是「生命」的雙關語。這無非是亞當信心的告白:按照上帝的話語,亞當相信他縱然必死,他的後裔也必然要治死他的仇敵——亞當相信那原始的福音。信的遲、總比不信要好。 ************************ 而且上帝恩待信祂的罪人——祂先遮蔽、再驅逐他們:耶和華上帝用獸皮做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亞當那天得到的知識必然也包含:罪人無法拯救自己。他試圖用無花果樹葉子做裙子遮羞,沒有用,仍然不敢到上帝面前。也許亞當應該用香蕉葉。他的知識無法救自己。他還不明白若不流血,罪就不可能得赦免(來9:22)。以命償命的原則從一開始就存在,從來沒有撤銷:必死的亞當要活過來,另一個生命就必須為他流血、替他付出生命的代價。上帝用獸皮披戴亞當和他的妻子,表示遮蔽需要流血。

然而,牲畜的血,怎麼可能除去人的罪? 22 耶和華上帝說:看哪,那人已經像我們中間的一個,知道善惡——這不是說那人變成上帝,而是那人用自己的標準、憑自己的喜好分別善惡,就想要做自己的上帝。現在恐怕他又伸手摘生命樹所出的來吃,就永遠活著——這對亞當夏娃來說,是恩典,還是懲罰?否定上帝的懲戒有恩典、就是不認罪悔改的人!我們馬上看到亞當夏娃的第一個兒子就是那樣的人。那樣的人會怪罪上帝:怎麼那麼沒有寬容,怎麼可以不讓我吃生命樹的果子!?!

但是你們不是那樣的人,反律法主義的人。你們應該從上帝的禁令中看出祂對罪人極大的恩典:如果亞當再伸手拿生命樹的果子來吃,就再次舉手得罪上帝,就確立自己將永遠死在過犯和罪惡中 (弗2:1)——耶和華上帝不容許亞當夏娃那樣永遠活著,因為那樣活著也算是死了 (提前5:6)。我問你:身為上帝兒女,你天父的懲戒是恩典,還是「沒有愛心」?你沒有忘記: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10:5-8);恨惡責備的,必致死亡 (箴 15:10)!

弟兄姊妹,我們如何面對上帝的懲戒——推卸、硬拗、轉移話題、回頭怪上帝沒有愛心、kicking and screaming 抵死不從(3:12-13)?還是謙卑聽從,儘管當下不好受(來12:11)? 耶和華上帝就驅逐他出伊甸園,使他耕種土地,他原是從土地裏被取出來的——表示:上帝仍然要亞當工作,以延續生命,直到他歸回塵土。亞當工作本來有崇高的目的:他要開發伊甸園來拓展上帝國度。如今工作不過是他糊口的手段——他耕種的土地再多,都不可能恢復伊甸園;他再勞苦勞耕墾,都不可能翻轉土地的咒詛。上帝國度要藉著另一個亞當的工作從天上臨到地上。

上帝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好叫亞當明白(或死了心:,他不可能憑著自己的努力回頭吃生命樹的果子。問題是:有誰能夠穿越火焰轉動的劍?有哪一個人能夠走向生命樹?有那一個女人的後裔要上那受咒詛的樹、成為那復活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加3:13)?!? *********************** 第四章: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 ,她說:我靠耶和華得了一個男的——「同房」直接翻譯就算「認識」:知識曾經帶來死亡,這個知識帶來生命。夏娃被上帝驅逐之後的第一句話是:我靠耶和華得了一個男的(或:一個人)。

你認為夏娃有沒有悔改(以致於得生命;徒11:18)?那起初不信上帝的女人,如今信不信上帝? v2 她又生了該隱的弟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耕地的——弟弟在哥哥以先的模式在創世記重複出現(雅各+以掃),表示從一開始就有「那在後的,將要在前」的恩典模式(太20:16)。v3 過了一些日子,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把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肪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為什麼?因為上帝偏好吃肉?還是因為亞伯獻上頭生的羊,該隱卻沒有獻上初熟的果子?

是,但這只是表面的解釋,真正的問題是亞伯為什麼——憑什麼——獻上頭生的和羊的脂肪? 我們是基督徒。基督徒不像猶太拉比以為該隱獻上剩下的農產,或該隱獻上的亞麻不能與亞伯獻上的羊毛混搭在一起(Midrash, 申22:11)。我們也不像學者臆測上帝只悅納流血的祭物。基督徒用新約解釋舊約。希伯來書作者說: 因著信,亞伯獻祭給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獲得了讚許為義人,上帝親自悅納了他的禮物。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在說話。 (來 11:4) 希伯來書的作者知道亞伯憑著信心獻祭,因為聖靈直接默示希伯來書的作者。

我們沒有聖靈直接默示,我們仍然能夠按照聖經整體的教導(就是信心類比的原則analogia fidei),做出同一個合理與必要的結論 good and necessary consequence(WCF1.6),就是:人非有信心,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來11:6)。因此,我們合理地推論:上帝悅納亞伯獻祭唯一的原因,因為亞伯有信心。而信心,我們知道,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上帝不可能不喜悅自己的禮物!亞伯憑著信心獻上一對斑鳩也要蒙上帝悅納(利5:7)。 耶和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非常生氣,沉下臉來——信心是喜樂的來源(羅15:13)。

可怒之子不信上帝就沒有喜樂,反而滿心怒氣,自然臉色欠佳。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生氣呢?你為甚麼沉下臉來呢? 你若做得對,豈不仰起頭來嗎(或:豈不蒙悅納)?你若做得不對,罪就伏在門前。它想要控制你,你卻要制伏它——這個「控制」與3章16節的「戀慕」是同一個字;這個「制伏」與3章16節的「管轄」也是同一個字。加爾文認為上帝在此責備該隱,意思是:罪要控制你,你要制伏罪——你卻沒有制伏罪!你沒有憑著信心敬拜我,非但沒有悔改,反而給我臉色看! 大多數人解讀這節經文是一個命令:罪就伏在門前,想要控制你,你卻要制伏它!我也認為這是一條命令。

問題是:該隱有能力服從命令嗎?罪人有能力制伏罪嗎?如果制伏在罪的權勢之下的罪人根本不可能制伏罪,那麼上帝命令該隱制伏罪還有意義嗎?公平嗎???這又是另一個經典的神學議題。改革宗神學家認知罪人無法不犯罪,甚至必然犯罪(因為罪性必然衍生罪行),但這不表示上帝的律法沒有意義,或罪人沒有罪責。改革宗正統必須非常細膩地闡述這個問題,因為他們不只面對羅馬天主教、亞米念,甚至路德宗的說法。例如瑞士改革宗神學家 Francis Turretin 凃瑞廷仔細分辨六種必要性,以論說罪人有自由意志、卻只能自由地犯罪。

凃瑞廷的好朋友 Benedict Pictet 皮克泰說的比較簡單。他說罪人無法不犯罪: 然而,罪人的這種無能,並不能為他開罪;因為這並非出於自然能力缺陷之「非自願性(強迫性)的生理無能」(involuntary physical impotence),而是源於墮落本性的「自願性道德無能」(voluntary moral impotence)。 說一個人別無選擇地作惡,等於說那人如此熱衷犯罪,以至於不願意停止犯罪。

此外,人屢次違背自己的良心犯罪,更加劇了這種無能;故此人習以為常地犯罪,以至於習慣成了第二本性。。。因此,上帝公義地懲罰這種無能的人。誠然,若某人想要做某事卻無論如何都無法做到,而有人因此懲罰他,那是不公義的。但上帝懲罰人,是因為他們沒有做那些本該做、卻完全不願去做的事,也是因為他們做了許多本可輕易避免的事。(Pictet;CT 200) 這是說,不僅亞當夏娃本有能力輕易避免犯罪,該隱也絕非缺手缺腳或缺乏自由意志:他具備一切避免犯罪的生理工具,但是他只有犯罪的意志。他樂於犯罪,從不喜樂順服;他享受犯罪,就根本沒有制伏罪的動機。

他沒有信心,就只能獻上不得悅納的敬拜。馬太亨利指出: 罪惡之道是一條下坡路,走這條路的人只會每況愈下。那些沒有按理獻祭,疏忽懈怠敬拜上帝的人,將自己置身於最險惡的試探之中;那最可恥的罪或許就伏在門口。 換言之,人不忠實敬拜上帝,就什麼事都幹得出來:該隱與他弟弟亞伯說話 。二人正在田間時,該隱起來攻擊他弟弟亞伯,把他殺了——第一個殺人犯、殺自己的弟兄。從人看來,亞伯是第一個受害者。從上帝角度看來,亞伯是第一個被祂召回天家的人。祂怎麼可能不知道亞伯在哪裡(就在祂那裡!約17:24),祂卻問該隱說:「你弟弟亞伯在哪裏?」

該隱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弟弟的嗎?」——上帝對該隱說話顯示,上帝驅逐人出伊甸園卻沒有全然撤除祂與人同在,好似祂還捨不得離棄罪人(結9-11)。上帝每一次問罪,都罪人認罪悔改的機會。該隱沒有把握機會:他不知道!有誰知道! 該隱的回答很奇怪。不是他不知道,而是他對耶和華上帝說「我不知道」。他肯定知道上帝知道他知道。人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有各種知識,只是不知罪。see,一個人說「我不知道」往往並非真的期待對方相信他胡扯八道,而是:你我心知肚明我在說謊,但是我們不要戳破彼此的謊言,免得傷感情,不好做人。

你只要不戳破別人謊言就「很會做人」,其實就是另一種謊言。弟兄姊妹,如果有人樂意戳破我們的謊言,也許不須要太快怪他不給面子,反而要感謝他不會做人。反言之,如果沒有人戳破你的謊言,你反而有理由害怕:是你太會做人,還是對方比你會做人? 殺人犯從一開始就是說謊的: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該隱言下之意:你是看守我兄弟的!不是我!你問我幹嘛?!?該隱學這樣說話跟誰的?他老爸,不是嗎?不是我。是你給我的女人、是她給我吃的!(甚至可能說)我當時又不在場!(3:11)有其父,難不有其子。說實在的,當我們的孩子說:又不是我!又不是我的!我沒有!有什麼好奇怪的?

弟兄姊妹,孩子每說一次「又不是我」,就定一次我們的罪!。。。你還以為新福是對「有孩子家庭」友善的教會 ;) 夏娃說該隱是她靠耶和華得著的。上帝居然藉著該隱取走她另一個兒子:耶和華的賞賜,成了耶和華的仇敵。父母對於上帝賜予的兒女該有什麼期望?馬太(憤世嫉俗的)亨利講到父母對兒女的期望,說:我們對受造物的期待越低,就越能忍受失望! 10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該隱親手殺了他的骨肉之親。他流他弟弟的血。該隱怎麼殺亞伯?徒手?用亞伯獻祭的刀?他為什麼殺亞伯?嫉妒?驕傲?歷史上第一個殺人動機是什麼?潘霍華指出,與其說該隱恨他的弟兄,還不如說該隱恨上帝。

該隱為什麼恨上帝???因為他沒有被愛到——上帝沒有說他好!現代人在乎被人認同不是沒有緣由的!有誰想得到缺乏「被認同感」成了第一個殺人動機?對我們基督徒來說,問題不是上帝認同我們?問題是當上帝不認同我們、懲戒我們的時候,你我有什麼反應,就反映我們可否是上帝兒女:謙卑悔改,還是心生殺機、像該隱,像那些要殺耶穌的文士法利賽人? 你弟弟血的聲音從地裏向我哀號——耶穌後來稱亞伯是先知(路11:50-51),希伯來書作者說亞伯雖然死了,卻因他的信心仍舊在說話 (來 11:4)。先知的話從一開始就逆耳,不是嗎?現在你必從這地受詛咒——該隱是第一個直接被上帝咒詛的人。

這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弟弟的血 (再咒詛你!)。你耕種土地,它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本是耕地的,如今他的工作不但失去意義更沒有效益!他在地上也不再有家——或許這就是為什麼他之後打造了第一座城,意圖翻轉耶和華對他的咒詛。 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懲罰太重,過於我所能承當的——他一方面抱怨上帝懲罰過度,另一方面承認他無法承擔上帝的懲罰:誠然,在上帝怒氣面前,沒有人能站立得住(詩76:7)。就此,該隱說的沒有錯,但是他也沒有認錯。該隱沒有認罪,也不悔改。

但是他有臉向上帝訴苦: 14 看哪,今日你趕我離開這塊土地,不能見你的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該隱意識到,他殺人,也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誰要殺他?無非就是他自己的弟兄,亞當夏娃其他的後代。諷刺,不是嗎,耶穌後來怎麼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殺自己弟兄的人,也要被自己兄弟追殺——這本是謀殺犯配得的,以命償命,不是嗎? 是的。

然而那位從一開始就遭受人質疑不夠慷慨恩慈的耶和華上帝,從一開始就沒有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詩103:10)——該隱無法承當上帝懲罰,但是上帝懲罰他遠少於他配得的。這才是上帝「不夠慷慨」的地方:祂從一開始就沒有慷慨地付給人犯罪的工價!耶和華對該隱說:既然如此,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連殺自己弟弟、不能見上帝面的人,都得上帝保護。該隱的記號是恩典,就是那種保存他生命卻無法給他永生的恩典,所謂的普遍恩典。這種恩典,若不引領罪人悔改(羅2:4),最終其實是一種折磨,不是嗎?該隱若不悔改,他活得再好再久,有什麼用?今世遠離上帝、來世也不會見上帝面的人,買再多保單、有再多規劃,生命能有什麼保障?他能有什麼好「感謝主」的? 16 於是該隱離開了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今天就講到這裡,剩下的經文下次與第五章一起講。我知道我進度落後,但是我答應你們維持平均一章一講的進度。最後,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我們比較像亞伯,還是比較像該隱? 你應該說比較像亞伯,因為你有信心,你也憑著同樣的信心敬拜上帝,你將來有見到主的面的盼望。

但是我們都很謙卑,會說:我們比較像該隱:沒有信心、敬拜不夠忠誠、嫉妒、不喜歡認罪、習慣推卸責任、對上帝發怨言。這都沒錯,但我會補充:也許你我都還不夠謙卑,因為我們不僅在心態上像該隱,我們更有該隱的行為,不是嗎???畢竟,你我是基督徒,不是嗎???凡基督徒,定義就是殺自己兄弟的人,難 道 不 是 嗎???該隱殺了他父母的另一個兒子,是誰殺了我們天父的獨生愛子(徒2:23)?!?誰???誰稱我們為弟兄,不以為恥???(來2:11)。。。該隱殺了自己的弟弟、我們殺了自己的兄長(羅8:29)。亞伯的血從咒詛的地指控謀殺他的哥哥。耶穌的血,從咒詛的樹上,非但沒有指控我們——我們這些謀殺兄長的弟弟——反而塗抹我們的過犯,遮蓋我們的罪孽、給我們生命。上帝的恩典,在此就向我們顯明了。 讓我們一起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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