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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6-06-17香港轉貼「投空白票」也有事!前中大學生會長判刑2月 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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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會原諒錯誤,但不會原諒掩蓋。
前中大學生會長蘇浚鋒在臉書轉載「鼓吹投空白票」貼文遭拘捕,還被起訴判刑。香港立法會示意圖。(美聯) 香港終審法院今天在一起上訴案中裁定,上訴人在社交平台轉發鼓吹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空白選票)的貼文,同屬破壞選舉,因此駁回其上訴,維持其入獄2個月,緩刑半年的原判。
2021年底香港立法會進行選舉。案情指出,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於2021年10月在臉書發文提出「如水計畫」,煽動閱覽者在選舉中投白票,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許智峯同時呼籲閱覽者轉載或分享該貼文。
蘇浚鋒其後在臉書轉載了相關貼文,於2021年12月被拘捕,其後被起訴。 在初審時,蘇浚鋒否認控罪,並質疑控罪違憲,但在裁判官裁定選舉條例合憲後,蘇浚鋒改為認罪,被判處入獄2個月,緩刑半年。他其後向高等法院上訴,指控罪違憲,但遭駁回。
蘇浚鋒接著上訴至終審法院,質疑控罪侵犯言論自由。 綜合本地媒體今天報導,終審法院5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首席法官張舉能頒下判詞指出,鼓吹缺席投票、投白票或無效票,實際是呼籲杯葛選舉,是破壞選舉及其制度的行為。
判詞又指出,相關條例僅限制選舉期間的公開言行,不涉私人討論或個人決定,對言論自由影響有限。 香港法律對選舉期間的舞弊或非法行為有詳細規定,包括在選舉期間藉著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無效票等屬違法。(編輯:陳鎧妤)1150617